10月18日上午,记者在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推进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畜牧业管理局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确定了集中利用3年时间实现秸秆全量化利用的目标和具体工作举措,《方案》已于9月25日正式实施。
吉林省秸秆产生量较大,每年有大量秸秆被废弃或露天焚烧,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和民生问题。《方案》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秸秆肥料化利用为先,饲料化、能源化利用为重点,原料化、基料化利用为辅的工作思路,确定了到2021年全省实现秸秆全量利用的目标任务,其中“五化”利用率为79%,剩余约21%根据调研和各地反馈实际需求,留作农民生活燃用。
据了解,《方案》的主要任务包括7项:其中肥料化利用主要是实施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建立“点、片、区”梯次结合示范区,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利用1495万吨,利用率约37%;饲料化利用主要是推进粮改饲试点,完善“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发展草食畜牧业,利用740万吨,利用率约18%;能源化利用主要是推动磐石等9个续建和7个新建秸秆直燃电厂建设,加快秸秆成型燃料加工和燃煤供热锅炉改造,有序开展农村户用炉具推广,利用863万吨,利用率约21%;原料化利用主要是推进秸秆新型建材、制浆造纸、碳基肥利用,发展秸秆包装材料、秸秆餐具等产品,探索秸秆化工等利用新途径,利用65万吨,利用率约2%;基料化利用主要是扩大食用菌基料化生产规模,发展秸秆基质育苗产业,扩大绿色种植面积,利用31万吨,利用率约1%。同时,加快秸秆离田和收储运体系建设,主要是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细化秸秆离田和收储运方案。支持秸秆储存基地建设,培育专业化合作组织;加强秸秆禁烧监管,主要是全面落实禁烧区和限烧区有关规定,实施网格化监管等10项工作机制,实现全域禁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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