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县选择标准
(一)生猪。在全省选择部分县(市、区)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具体条件为:
1.2014年底法定统计数据能繁母猪存栏2.5万头以上;
2.猪人工授精配种网络体系健全,人工授精覆盖率50%以上,具有独立建设的种公猪站,且种公猪站内有生产性能测定成绩种公猪占80%以上;
3.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有猪人工授精技术规程、管理办法等;
4.具有一级种公猪站或纳入《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意见》种公猪站建设规划的县优先。
(二)奶牛。奶牛良种补贴在全省范围开展。
(三)肉牛。选择肉牛存栏1万头以上的县(市、区)实施。
(四)绵羊、山羊。选择羊存栏10万只以上的县(市、区)实施。
二、补贴对象
(一)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在项目县及辐射范围内,使用中标供精单位种猪常温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者。
(二)奶牛、肉牛良种补贴项目。项目区内使用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招标采购的优质奶牛、肉牛冻精,开展人工授精的养殖场(区、户)。
(三)绵羊、山羊良种补贴项目。项目县内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
三、补贴标准
(一)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按照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
(二)奶牛良种补贴项目。按照每头能繁母牛每年使用2剂冻精,每剂冻精补贴15元。
(三)肉牛良种补贴项目。按照每头能繁母牛每年使用2剂冻精,每剂冻精补贴5元。
(四)绵羊、山羊良种补贴项目。绵羊、山羊种公羊一次性补贴800元/只。
四、补贴品种
(一)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补贴品种为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约克夏猪、斯格猪等国家批准的引进品种。
(二)奶牛良种补贴项目。补贴品种为荷斯坦。
(三)肉牛良种补贴项目。补贴品种为西门塔尔、夏洛来、利木赞、安格斯等国家批准的引进品种和自主培育的肉牛品种,以及优良地方品种。
(四)绵羊、山羊良种补贴项目。补贴品种为萨福克、道赛特、波尔等国家批准引进和自主培育的品种,以及优良地方品种。
五、申报与审核
(一)由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审核。
(二)实行以县(市、区)为单位逐级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联合逐级申报;直管县直接报省,并抄报所在设区市。
(三)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和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确定项目县及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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