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用量
任何药物都有它的使用安全范围,只有在该范围内酌情决定用量才可以达到使用之目的,磺胺类药物也不例外,它与饲料混合使用时,首次用量或第1天用量要加倍,然后再给以治疗用量(混饲给药蛋鸡一般为0.05%-0.10%,肉鸡不要超过0.02%),预防用量均减半,在使用磺胺类药物的过程中,如果出现可视黏膜苍白或黄染、卧地嗜睡、兴奋不安、肌肉阵颤、腹泻、出血等中毒症状时,要立即停药。
2.避免配伍禁忌
磺胺类药物最好单独使用,不宜在鸡的活菌疫苗免疫接种前7天、后10天使用,不宜与青霉素、氯丙嗪等任何酸性药物一起使用,禁止与人工盐、硫酸钠、石膏等含硫的药物和拉沙菌素、莫能菌素、盐霉素等抗球虫药物同时使用,避免与有泌尿系统毒性的药物同时使用。
3.重视药物质量
应根据兽医技术人员的建议到质量有保证、信誉良好的兽药经营单位选购磺胺类药物,并注意其包装上的批准文号、生产厂址、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以及使用说明书等,避免购入“三无”或过期变质的磺胺类药物。
4.搞清对象范围
磺胺类药物在养鸡生产中的使用对象仅限于1月龄以上的雏鸡和育成鸡,主要用于防治球虫病、卡氏白细胞原虫病及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巴氏杆菌、痢疾杆菌、葡萄球菌等引起的细菌感染。
5.酌情决定用量
任何药物都有它的使用安全范围,只有在该范围内酌情决定用量才可以达到使用之目的,磺胺类药物也不例外,它与饲料混合使用时,首次用量或第1天用量要加倍,然后再给以治疗用量(混饲给药蛋鸡一般为0.05%-0.10%,肉鸡不要超过0.02%),预防用量均减半。
6.坚持用完疗程
磺胺类药物的使用疗程一般为3-5天,如果使用一次就有了效果,也不要停用,待疾病症状消失后,再按预防用量给药2-3天,坚持用完一个疗程。每天的用药次数由其在血液中的有效抑菌浓度维持时间进行确定,一般为1-4次(长效磺胺1次、中效磺胺2次、短效磺胺3-4次)。
7.注意混合均匀
磺胺类药物常采用少量分级的方法与饲料混合使用,即先把磺胺类药物与少量饲料混合均匀,然后把与磺胺类药物混合均匀后的饲料和更多的饲料混合均匀,依次类推,直至磺胺类药物与所需饲料完全混合均匀后再进行使用。
8.避免配伍禁忌
磺胺类药物最好单独使用,不宜在鸡的活菌疫苗免疫接种前7天、后10天使用,不宜与青霉素、氯丙嗪等任何酸性药物一起使用,禁止与人工盐、硫酸钠、石膏等含硫的药物和拉沙菌素、莫能菌素、盐霉素等抗球虫药物同时使用,避免与有泌尿系统毒性的药物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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