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直管县农业(农牧、畜牧水产)局、财政局:
为切实做好2013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和财政部要求,组织开展2013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县选择标准
(一)生猪。在全省选择部分县(市、区)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具体条件为:
1、能繁母猪存栏2.5万头以上;
2、猪人工授精配种网络健全,人工授精覆盖率50%以上;
3、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有猪人工授精的技术规程、实施方案或管理办法;
4、纳入《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意见》种公猪站建设规划的县优先。
(二)奶牛。荷斯坦良种补贴在全省范围开展。
(三)肉牛。选择肉牛存栏2万头以上的县(市、区)实施。
(四)绵羊、山羊。选择羊存栏12万只以上的县(市、区)实施。
二、补贴对象
(一)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项目区内使用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确定的供精单位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
(二)奶牛、肉牛良种补贴项目。项目区内使用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招标采购的优质奶牛、肉牛冻精,开展人工授精的养殖场(区、户)。
(三)绵羊、山羊良种补贴项目。项目县内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
三、补贴标准
(一)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按照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
(二)奶牛良种补贴项目。按照每头能繁母牛每年使用2剂冻精,每剂冻精补贴15元。
(三)肉牛良种补贴项目。按照每头能繁母牛每年使用2剂冻精,每剂冻精补贴5元。
(四)绵羊、山羊良种补贴项目。绵羊、山羊种公羊一次性补贴800元/只。
四、补贴品种
(一)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补贴品种为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约克夏猪、斯格猪等国家批准的引进品种。
(二)奶牛良种补贴项目。补贴品种为荷斯坦牛。
(三)肉牛良种补贴项目。补贴品种为西门塔尔、夏洛来、利木赞、安格斯等国家批准的引进品种和自主培育的肉牛品种,以及优良地方品种。
(四)绵羊、山羊良种补贴项目。补贴品种为萨福克、道赛特、波尔等国家批准引进和自主培育的品种,以及优良地方品种。
五、申报与审核
(一)由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审核。
(二)实行以县(市、区)为单位逐级申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联合逐级申报;直管县直接报省,并抄报所在设区市。
(三)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和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确定项目县及任务目标。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须明确2012年底有关畜种存出栏数量、可繁母畜数量、符合条件养殖场户及存栏母畜数量,申请补贴头(只)数和资金额度,项目实施计划及保障措施等。
(二)设区市已明确提出调整意见的项目县,连续实施生猪、羊良种补贴3年以上的项目县,在往年项目执行过程中进度较慢、简报上报不及时、精液质量抽检不合格、供种(精液)单位无证经营、资金结算不及时、不按规定使用精液标识等不严格按照有关项目规定执行的项目县,在今年项目安排上将进行适当调整或削减补贴任务量。
(三)申报文件和实施方案务于3月31日前分别报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和省财政厅各一份。
(四)对弄虚作假和违规申报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及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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