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2013年全国政协提案建议,建立健全抗生素药物残留监控体系,完善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法规,对使用抗生素的种类、剂量进行严格的限制和规范,把抗生素药物监控纳入法制管理轨道。禁止在饲料添加剂中使用抗生素,规范处方用药。
当前,养殖户不合理使用甚至滥用抗生素的现象,已构成我国禽畜产品的安全隐患,威胁餐桌安全,危害人类身体健康,亟需引起高度重视。养殖过程中添加抗生素,早已成为业内被默认的“行规”。导致养殖业“滥用”抗生素物药的主要原因有:
一、为了防治禽畜疫病,养殖者在养殖过程中大量使用抗生素。随着我国禽畜饲养集约化水平的提高、活体流通的增加,加上卫生条件差,禽畜疫病的发生较为频繁。面对严峻的疫病风险,许多养殖场(户)不得不加大违禁抗生素药物的剂量为养殖禽畜“下猛药”。同时,由于我国散户养殖占50%左右,其中很多人缺乏科学养殖技术和兽医知识,不了解抗生素的危害,仅凭经验饲养,凭感觉用药。
二、为了加快增重速率,在饲料中不合理添加抗生素。因为动物长时间低剂量摄入抗生素可削弱胃肠内有害微生物,抑制、杀死致病菌,增强了抗病能力,同时刺激动物脑下垂体分泌激素,促进机体生长发育,从而加快增重速率。这也激励着一些养殖场(户)程度不同地在饲料中添喂抗生素。
三、饲料生产企业为了突出产品功效,使用抗生素。从饲料加工到人类动物源性食品生产及储运的整个链系,为了追求最大利益,有的生产企业为了突出产品功效,在饲料中添加了抗生素并在产品标签上加以隐瞒,导致养殖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连续使用到禽畜出栏,造成抗生素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超量残留。
四、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不健全,监管惩处的乏力。因缺乏实质性的惩治措施,惩处力度小,违法成本极低,养殖者、饲料生产企业无所畏惧,部分养殖场(户)长期大剂量使用抗生素或非法使用氯霉素、阿奇霉素等违禁抗生素药物。
因此,建议:
一、建立健全抗生素药物残留监控体系,完善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法规,对使用抗生素的种类、剂量进行严格的限制和规范,把抗生素药物监控纳入法制管理轨道。禁止在饲料添加剂中使用抗生素,规范处方用药。畜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养殖户的监管,合理使用抗生素,严格执行休药期。要在加工、销售环节设立准入“门槛”,尽快完善“有抗畜禽产品”进入市场的“防火墙”,限制抗生素残留超标禽畜产品进入市场。及时向社会提供动物源性食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控状况,给消费者提供“无抗选择”,使生产者在安全用药、减少抗生素药物残留方面接受更广泛的社会监督,以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同时,建立禽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地追溯制度,对乱用、滥用抗生素的养殖者以及“有抗食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加大处罚与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二、严格制定检测标准,完善抗生素药物残留的检测方法。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但对这些兽药残留检测的标准方法还没完全建立。而且,目前的检测方法以高效液相定量检测为主,缺乏快速筛选和确认方法,制约了抗生素药物残留监测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此,应尽快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在抗生素药物残留监测方法的研究、仪器、技术力量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尽早研制出快速、准确、简便的检测方法。
三、提高家禽养殖业的科技支持,减少对抗生素的依赖。应加大对抗生素替代品研究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养殖场(户)主动放弃饲用抗生素,采用替代产品进行绿色养殖。畜牧主管部门要做好优质禽畜品种的选育及推广,积极推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治技术,深入普及科学饲养与防疫的专业知识,改善养殖环境、加强疫苗管理、合理用药,严格抗生素的使用量,坚持无毒、安全、高效生产。
四、广泛宣传,正确认识滥用抗生素的危害性。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不合理使用抗生素危害性的宣传,提醒消费者警惕“祸从口入”,从而选择购买安全“无抗食品”,迫使广大养殖场(户)科学合理使用抗生素、遵守休药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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