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既然这类型产品的广告是为了表达品牌带给消费者的象征性利益,那么在制作的时候精美、奢华、高档一点未尝不可。
对于体验性品牌个性,消费者对品牌个性的感知超出广告诉求越多,购买意愿越高,反之亦然。正如前文所述,品牌的体验性利益指该产品能够让消费者感觉愉悦、快乐或者新鲜刺激等心理上的享受。如果这类广告的诉求让消费者觉得这个产品或者品牌能够给其带来非凡的体验,那么其想要消费的意愿就越高。如果此类广告让其觉得没什么亮点,不能产生正向的心理感受,那么消费者自然不会消费。例如一次豪华游轮旅行,如果消费者觉得这个旅行项目比广告宣传的还要超值,自然更愿意购买。如果看了广告都觉得没什么意思,则一定不会消费。
此外,有很多以象征性利益为主导的品牌也具有一定的体验性利益特征。例如一款豪车,开上它,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彰显了驾驭者不凡的社会地位和财富,但另一方面,一些人又非常享受驾驭这款豪车的乐趣,因为它卓越的运动性能或者高科技配置让其觉得非常愉悦。针对这样的品牌和产品,应当先确定产品亮点和品牌个性,再进行广告策划,或者利用不同的广告进行不同侧重点的宣传。
综上所述,对于他人能够看得见的消费,理想自我对于产品评价的影响要高于现实自我,对于他人看不见的消费,理想自我和现实自我对于产品评价的影响差别不大。因此,对于公众性的、具有象征意义的产品,广告诉求应该致力于塑造消费者的理想自我,应该高于消费者对产品的实际感知,例如佩戴某品牌的首饰、开某品牌的车,就是某一高档阶层的人;对于功能性的,体验性的产品,广告诉求要将重点放在消费者的现实自我上,不应该高于消费者对于产品的实际感知。例如一款冰箱,还是要强调其功能性的作用,若强调其奢华尊贵,则会起到负面作用。
因此,广告该“夸大宣传”还是实事求是,应该视需要塑造的品牌个性来确定。对于要传达象征性意义的广告诉求,适当“夸大宣传”反而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是,如果要传达产品功效和体验性的广告诉求,则应该实事求是,如果夸大,就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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