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3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重点通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点的长期定位监测工作,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业氮磷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新建100个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循环农业示范市建设;开展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区建设,开展地膜回收利用、蔬菜清洁生产、畜禽生态养殖等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指导与培训,构建全国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安全数据平台,完成2013年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完成;研究《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国际环境公约的履约对案,举办全国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技术培训班,提高农业环境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项目内容
2013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重点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支撑。主要开展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开展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监测样品采集工作,构建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数据平台及样品库。
二是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在全国不同类型地区开展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建设田园清洁设施,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等节约型技术;推广畜禽粪便、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秸秆等生产、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建立物业化的管理模式;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
三是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重点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生猪清洁养殖、蔬菜清洁生产等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试点示范,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发展循环农业,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控制农业环境污染。
四是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重点对淮河、海河、辽河、太湖、滇池、巢湖和洱海等流域、三峡库区以及北方集约化农区等重点区域的农业面源污染进行定点监测,开展氮、磷等农业面源污染物产生排放监测预警,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数据平台,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
五是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业氮磷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在太湖、洱海、三峡库区等典型区域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综合示范区,开展畜禽养殖粪便、农田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理、运输、循环再利用等设施建设及配套设备配备,推广限量施肥,缓控施肥等技术,减少农业自身污染。
六是履约、宣传培训及监督管理。研究《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湿地公约》等国际环境公约和全球农业温室气体研究联盟相关跟踪研究,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技术指导和培训,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
三、实施区域
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支撑,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履约、宣传培训及监督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业氮磷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在太湖、洱海、三峡库区等典型区域实施。
四、资金使用方向
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支撑,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资金使用方向主要是差旅费、劳务费、样品封存与制备费、测试费、必要设备购置费、试剂和耗材购置费、会议费和材料印刷费等;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业氮磷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资金使用方向主要包括水泥、钢筋、砖等设施建设材料以及配套设备购置补贴,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和材料印刷费等;履约、宣传培训及监督管理资金使用方向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专家费、材料印刷费等。
五、申报条件
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支撑,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业氮磷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项目原则上由各省农业资源环境主管部门和长期从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研究的农业科研院校承担。履约、宣传培训及监督管理原则上由从事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或技术服务的部属事业单位和科研单位承担。
六、申报程序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项目申报要求及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附后),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将申报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以财(计财)字文件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资源环境处,每份材料一式3份。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资源环境处
邮编:100125
联系电话:010-59193031
电子邮件:huanjing30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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