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动态监测生猪等主要畜禽产品生产、市场运行和成本效益状况,加强畜牧业生产和市场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畜牧业统计监测预警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逐步建立权威的畜牧业生产和市场信息监测预警平台。
(二)具体目标
继续强化生猪、蛋鸡、奶牛、肉鸡、肉牛、肉羊等主要畜禽生产和成本效益监测;规范祖代种鸡场、父母代种鸡场、蛋鸡孵化场、大规模的商品代蛋鸡和肉鸡养殖场定点监测;继续完善全国生鲜乳收购站监测月报制度,开展生鲜乳收购站自动化信息采集试点工作;强化重点饲料和乳品企业生产监测;完善全国畜产品和饲料集贸市场价格监测;进一步规范畜牧和饲料生产年报统计制度;强化网络软件直报系统建设,加强分析预警和信息发布;强化数据质量审核,加强数据采集上报系统建设和信息采集人员培训;继续推进畜牧业统计监测预警体系省部共建活动。
二、项目内容
(一)“百场(厂)千村万户”畜禽生产和效益定点监测
1.重点企业(养殖场)跟踪监测
继续对270个饲料生产重点企业、22个乳品企业、25家规模奶牛养殖场、57个种猪场和大型商品猪场,实施月报制度;继续对36个蛋鸡和白羽肉鸡的祖代鸡场进行全面监测,对365个父母代种鸡场进行重点监测,对60个蛋鸡孵化场进行定点监测,对1500个较大规模的商品代蛋鸡和肉鸡养殖场进行定点监测,建立月报制度,由企业(养殖场)采集数据,直接通过网络上报中央数据库。
2.村级畜禽生产监测
在400个生猪养殖县、100个鸡蛋养殖县、50个奶牛养殖县、50个肉牛大县、60个肉鸡大县、100个肉羊大县,选取5800个行政村作为直报式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由村级信息采集员每月按期采集监测数据,交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录入并上报中央数据库。
3.定点养殖户畜禽生产与成本收益监测
在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中选取14000户农户作为畜禽生产与成本收益监测农户,由村级信息采集员每月向监测农户采集监测数据并交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录入并上报中央数据库。
4.全国生鲜乳收购站月度监测
对全国范围内13500个持证的生鲜乳收购站建立月度监测制度,主要监测内容包括生鲜乳收购站的基本情况、生鲜乳购销情况、购销价格情况等。对400个生鲜乳收购站开展信息自动化采集试点工作。
(二)畜产品和饲料价格定点监测
采集480个固定价格监测点生猪、家禽、牛羊、饲料等产品价格的集贸市场价格,实行周报制度,价格信息直接上报中央数据库。
(三)省级畜禽、饲料生产年度全面监测
切实强化《畜牧业生产及畜牧专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和《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执行,由省级畜牧、饲料部门审核数据后上报农业部,同时完成年度形势分析报告。
(四)监测数据核查
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月度数据上报的审核及每年本辖区内10%监测点的实地核查工作,县级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自查工作,保证年内对本县全部监测点开展实地核查。在省县两级主管部门核查工作基础上,农业部数据核查工作组每年对5%-10%的监测点进行实地抽查。
(五)信息采集人员培训
继续强化省级、县级统计员,以及定点监测村、重点监测企业和生鲜乳收购站信息采集人员培训,使各级统计人员切实领会农业部畜牧业统计监测管理办法,统一对数据指标的理解,掌握规范的定点监测信息采集方法,熟练掌握监测软件平台。
(六)生产形势分析与会商
根据监测数据,组织对生猪等主要畜禽和饲料生产形势进行跟踪分析,开展专家和部门联合会商,形成月度、半年和年度生产形势分析报告,逐步构建完善预警模型和各种决策参数体系。
(七)畜牧业统计监测预警体系省部共建活动
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省(区、市)畜牧业统计监测和信息预警实施方案,在农业部定点监测的基础上,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继续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品种,完善省级统计监测预警体系。
三、申报范围与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申报范围包括省级畜牧部门、农业部相关事业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等技术支撑单位,以及中国畜牧业协会和中国奶业协会等行业协会。
(一)农业部畜禽生产和畜产品价格动态监测的信息采集、上报等工作由省及省以下部门承担。资金主要用于:固定监测点信息采集工作(包括固定监测点畜禽生产和效益数据采集、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数据录入、上报等),以及部分数据的省级汇总处理分析、形势调研、数据核查和省级以下统计员培训、省部共建软件平台开发等。
(二)中央数据处理分析工作主要由农业部各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以及数据分析和核查专家组承担。资金主要用于:固定监测点和跟踪企业数据汇总处理分析、生产形势调研和会商、数据核查、其他渠道信息采集和中央数据库维护更新、省级和重点县统计员培训等工作。
四、申报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参照2012年的任务量和资金规模,测算2013年资金需求。具体标准如下:
——省级信息处理、数据核查和培训费用按本省2012年所承担的监测点数量和任务测算。
——省级饲料监测调查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年。
——父母代种鸡场、大规模商品代蛋肉鸡场、蛋鸡孵化场等监测点的信息采集处理费原则上不超过1700元/年。
——生鲜乳收购站监测经费按本省(区、市)的数量测算,每个生鲜乳收购站信息调查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0元/年。
——生猪、蛋鸡、肉鸡、奶牛、肉牛和肉羊生产定点监测县调查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年。
——生猪生产定点监测村信息采集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500元/年。
——蛋鸡、肉鸡、奶牛、肉牛和肉羊生产定点监测村信息采集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300元/年。
——生猪、蛋鸡、肉鸡、奶牛、肉牛和肉羊定点监测户信息采集费原则上不超过100元/年。
——畜产品价格定点监测县调查经费原则上不超过0.2万元/年。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实施方案。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项目申报要求及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格式附后),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将申报文件以财(计财)字文件(一式3份),于9月28日前报送到农业部畜牧业司监测分析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上报以后,请单位做好2013年项目实施具体方案的前期准备工作。待2013年生猪等畜禽信息统计监测项目预算控制数下达后,及时上报项目实施方案,具体报送格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农业部畜牧业司监测分析处
张亚伟 电话:010-59193245
张 富 电话:010-59192846
邮 箱:jcfx@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100125)
2013年生猪等畜禽信息统计监测预警
项目实施方案
注 意 事 项
1.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
2.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1份。
3.“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教学单位、农资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单位和组织。
4.“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一致。
一、2012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2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3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分项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3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相关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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