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春秋内篇杂下第一》中就有“悬牛首卖马肉”之说,世易时移,当下席卷欧洲列国的牛肉标识欺诈事件,非春秋笔法,乃真实演绎。在有着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欧盟,“害群之马”依旧能一马平川如入监管真空,邻人之覆,吾国之鉴。与此同时,我国质检总局近日有两个新制度引人注目。
今年新推出大中型食品骨干企业的首席质量官制度,笔者期待新事物伊始,切忌换汤不换药,至少要有新官上任三把火的锐气。这样可以一定程度上恢复公众对政府的信赖,在提升品牌美誉度的同时,也强化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企业自身的质量监管人员能否敬岗爱业,更是关键。在我看来,首席质量官制度是把企业的安全自律具体到一个实体人身上,但企业法人以及首席执行官还应是食品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当然,公众也不必对此制度期望值过高,因为微小型企业和小作坊仍然占我国食品行业的90%左右,尽管公众跟随媒体,往往将目光聚焦于有名有姓的大企业,但食品安全监管最富挑战、最艰巨的部分还是这90%。
马肉风波欧盟定性为标识欺诈。春节前国内鸭肉假冒羊肉、猪肉冒充牛肉一类的新闻也热闹了一阵,但国内媒体的注意力更多是放在羊肉精牛肉膏上,污名化咸味香精,将明显的商业欺诈行为,引到食品安全问题上来,还配上致癌等等醒目标题,没有抓到造假的本质。
从马肉风波可以看出,有着最完善的食品可追溯制度的欧盟,严格要求食品生产商在食品供应链的每一个加工点对产品进行标识,但也无法控制和确认。安全食品不是由严苛标准卡出来的,欧盟去年将“非精肉”与“机器分离肉”检测标准合为一体,致使不少相关肉类短期内无法达标,这是牛头马肉事件的一大原因。当然,安全食品也不是由法规定出来的,而是由生产经营者用诚信、义务和严格的管理生产出来的。
再说我国将要推出的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在这个追求最短时间、最少付出、利益最大化的时代,属于微利行业的食品企业如果能以此为契机,创造利润的同时,主动在阳光下诚信运转,在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间寻求到均衡点,幸甚善哉!工信部前年开通“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用来发布国内食品工业企业的相关诚信和失信信息,总体而言被动的发布尚未形成有效的社会影响力。那么,主动披露能否成为企业更愿意选择的方式呢?强制之外,还需要有操作性的引领和鼓励机制,才能真正长久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