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惠农政策 | 监测预警 | 行业名录 | 统计分析 | 市场行情 | 企业推荐 | 本站论坛 | 畜牧法规 | 专家问答 | 下载专区 | 会员服务
河北各地 | 会展会讯 | 供求信息 | 饲养管理 | 疾病防治 | 饲草饲料 | 兽医药械 | 畜禽良种 | 农畜产品 | 经营管理 | 财富人生 | 招聘求职 | 关于本网
最新公告: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河北畜牧服务网 > 兽医药械 > 用药指南 > 正文
磺胺类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
磺胺类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采编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3-7 【字体:

    1、用疫苗前后3天不得用此类药物,因为磺胺类药物能够抑制抗原活性,使免疫效果下降。

    2、磺胺类药物在外用时,如关节脓肿,应彻底清除创面的脓汁、黏液及坏死组织,因为这些物质含有大量的对氨苯甲酸,影响磺胺药物疗效。

    3、磺胺药有导致崎形胎的作用,所以妊娠后期禁用。

    4、注意配伍禁忌:液体类磺胺药物如磺胺嘧啶钠注射液,不易与酸性药物,如维生素B、维生素C、青霉素、四环素、盐酸麻黄碱等合用,否则析出磺胺沉淀。遇普鲁卡因疗效减弱,甚至失效,遇氧化钙、氯化铵会增加对泌尿系统毒性。

    5、使用磺胺药要严格控制剂量,用药不超过7天,并同时供应充足饮水;使用磺胺复方制剂,以减少用药剂量,避免中毒,拌料时要搅拌均匀一旦发生磺胺药中毒立即停药,供应足够饮水,可同时服用1%~3%碳酸氢钠溶液、在饲料中添加维生素C和维生素K;发生中毒则使用肾肿康或其他肾脏解毒药。

本站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河北畜牧服务网。      兽医药械录入:本站编辑    责任编辑:管理员 
  • 上一篇兽医药械:

  • 下一篇兽医药械: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兽医药械

    热点排行榜
    固顶财政惠农 生猪规模场申请中央财政补贴项目需要
    固顶财政惠农 2012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
    固顶财政惠农 河北省“菜篮子”国家财政扶持项目申
    固顶财政惠农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养殖业良
    固顶财政惠农 今年中央财政还会继续投资生猪标准化
    固顶财政惠农 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
    固顶财政惠农 本网独家:再次确认中央财政可能拿出
    固顶财政惠农 关于上报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
    固顶财政惠农 关于上报2013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
    固顶财政惠农 河北五家企业获得财政部秸秆能源化利
    固顶财政惠农 畜牧业利用财政资金渠道介绍(1)
    固顶财政惠农 关于上报2013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
    固顶财政惠农 2012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固顶财政惠农 关于请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
    固顶财政惠农 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
    固顶财政惠农 教你运用财政惠农政策
    固顶财政惠农 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
    固顶财政惠农 2012年城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
    固顶财政惠农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简
    固顶财政惠农 2012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惠农政策解读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网站简介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河北畜牧服务网版权所有@2011-2016 冀ICP备12002456号
    联系电话:0311-67303882,67303883,67267176, 67267178, 18633000595,15131663036 传真:0311-67303883,67267178
    在线咨询QQ: 在线QQ咨询 在线QQ业务咨询 在线业务咨询 在线QQ咨询 信息员网群:220742520
    网站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维多利亚时代12号楼1单元201室(地图
    [本站声明] 本网站为服务河北省畜牧企业的公益性网站,因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