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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把“入场关”。为防止疫病传播,我县屠宰场特别设立了入场污道和出场净道,要求车辆及牲畜在入场处的消毒池接受全面的首次消毒。与此同时,检疫人员开始查证验物,对动物免疫标识,产地检疫证明、消毒证明等进行仔细核查,并对动物进行临床健康检查。
二是严把“待宰关”。提倡快进快出,对留栏时间较长的动物,必须加强检查,每6小时观察一次动物临床健康情况,在宰前2小时再行检查。通过这样频繁的检查可尽早发现患病动物,及时将其剔出另行处理。对检查合格的则出具《动物准宰通知书》。
三是严把“同步检疫关”。宰后动物在经过头蹄、体表、内脏及胴体检查后,我们严格按照农业部相关动物屠宰检疫规程实施同步检疫,重点对屠宰的生猪进行“瘦肉精”检测和旋毛虫等检查。
四是严把“无害化处理关”。在生猪入场收购环节加强监管,严禁收购病死动物,对病死动物执行“四不一处理”措施,即“不宰杀,不食用,不销售,不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检疫员必须主动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处理不到位而使病害产品流入市场,危害群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