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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采取积极措施消减畜禽养殖污染排放量:
一、加大专项资金支持。每年安排6000万元以上的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畜禽养殖污染总量减排项目。
二、加强项目储备。建立和完善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总量减排动态项目库。
三、细化现场核查。对拟安排项目,组织现场核查,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可行性。
四、严把方案审查。实行专家集中审查制,对方案编制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
五、强化督办督查。凡未按期完成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任务的区县、业主一律实行督办、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