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创业的话题说得比较多,有些网友说,我并不想当老板,也不是人人都可以自己当老板的,能一辈子安安分分打工也没什么不好。我认为无论打工也好,自己创业也罢,这两者对人职业素养的要求在很多方面还是有很大的关联性,并不完全矛盾,更不能用“资方与劳方永远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来把大家对工作的态度简单对立地说成“打工心态”与“老板心态”。
前两天一个老朋友跟我感叹现在的员工“打工心态”实在是令他头痛不已。他从前也是打工者,一直担任一家大型广告公司的创意总监,前几年开始自己创业,如今也拥有了一家颇具规模的广告公司。他说,以前自己打工的时候,总是尽自己做大的努力,拿出自己最满意的方案交给老板呈现给客户,把公司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做,而为何现在的很多员工总是有着严重的“打工心态”。比方说,工作被动,总是算盘珠子,拨一拨,动一动;明明只要多动一下脑筋就有能力做出最好的东西,却总是先拿一个草草了事的东西来敷衍;等到出了问题,先不是想办法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而是首先考虑如何推卸自己的责任;遇到困难先想着如何绕道而行,或者就干脆往后拖,直到把事情拖黄,最后不了了之;做事只求能在能老板或者上司那里应付得过去,所以对老板能看得见的事情就多做些,老板看不见的就少做,甚至干脆不做。
其实像他所说“打工心态”现象还有很多,比如,为了获得职业的安全感,恪守“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消极原则;或者走另一个极端,现在的工作永远是下一个工作的过渡,频繁跳槽,成了所谓的“跳蚤族”。
所谓“老板心态”和“打工心态”看起来是因为各自利益的不同,而被认为是一对不肯调和的矛盾,可我却认为并非如此,甚至这两种提法本身就值得商榷,是建立在完全对立和不平等的前提下的。
从我个人来说,我在外企做过相当长时间的职业经理人,而之后又自己创业,可以说同时兼有“打工者”和做“老板”的体验。从管理者的角度来说,一个公司如果打工者心态的人多,很大程度上跟企业的薪资激励机制,特别是企业管理文化水平有很大的关系,这是做老板的,或者身为企业的领导者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不可能强制地要求你的员工必须具备“老板心态”,无条件地要求员工做企业的主人。
但同时,对于在职场上打拼的职场人士来说,我觉得这种所谓“打工心态”,伤害的更是你自己。如果你对每一份工作都是抱着“你给我多少钱,我就干多少活”,那么你的不良情绪很快就会让你丧失对工作的激情。而你一旦没有能力管理自己的情绪和激情,那么无论是跳槽换一个老板,还是自己创业,都不可能获得最终的成功。如果你在打工时,习惯于拈轻怕重,逃避责任的话,那你就更没有资格说“如果我是为自己做,情况就不一样了”这样的话了,因为一个人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就是从点滴工作中长期培养起来的。
也许有人会问,身为打工者如何还能没有“打工心态”呢?摒弃“打工心态”难道不是老板的一厢情愿吗?
我的体会是,作为职场人事,最重要的做自己的主人,做你自己职业发展的主人。这样,你就会发现表面看来是你的公司做的一切,同时也是为你自己在做,在为你自己的职业发展的每一步奠定扎实的基础。你交给公司的是业绩,同时获得的是自己能力的提升。
这是一个需要你自己想通的问题。曾经有一位导师在我很年轻的时候跟我说过,你到底为什么而做?是为自己而做。这句话所包含的微言大义是在我几乎工作了好几年之后,才渐渐明白的。虽然我以前打工时也一直很努力,并没有上述的所谓“打工心态”的种种表现,但我当时一直觉得,我是在为公司而做,为公司的业绩在努力。而多年之后,我知道其实这一切都是为自己在做,练就的本事是自己的财富,在这个过程中体验辛苦和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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