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质监局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河北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的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做贡献,2012年继续表彰一批“河北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现就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省工业、农业、建设、电力、矿产等行业的生产、施工企业。
二、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企业领导重视质量工作,坚持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2、企业近三年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年人均利税3万元以上,且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处于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采用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企业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
4、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主导产品为省名牌、省优质产品或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施工企业工程获省优质工程以上奖励,产品(工程)在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
5、具有较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开展质量改进活动和质量降损成本核算,并取得实效;
6、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开发新产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具有较强的应变和发展能力;
7、建立了较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及时、有效,用户满意度高;
8、无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及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治理达标,节能、降耗、减排符合政府、行业有关规定和要求。产品(工程)在近三年各级质量监督抽查和出口商品检验中未出现不合格。
三、有关要求
1、凡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并填写《河北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于5月20日前向所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施工企业须先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申报。
2、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筛选确定推荐企业,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报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的《质量承诺书》(见附件2)于5月31日前报省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质监局质量管理处)。
3、各地要认真组织对拟推荐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严把申报质量关,并将《检查记录表》(见附件3)一同上报。
联系人:温丽云 电话/传真:0311-67568063
附件:1、河北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申报表
2、质量承诺书
3、检查记录表
二〇一二年 三月二十日
附件1:河北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2:企业质量承诺书+检查记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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