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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证 (2008)兽药生产证字16155
批准文号 兽药字(2008)161552263
适应症 适用于: 1. 禽支原体、霉形体、细菌等引起的各类慢性、急性呼吸道疾病,可减少咳喘,稀释痰液,促进浓痰排出,迅速改善呼吸道机能。尤其适用于多种疾病混合感染引起的呼吸道症状。 2. 用于治疗猪的胸膜肺炎放线杆菌、巴氏杆菌、支原体感染引起的呼吸道疾病。并用于圆环、蓝耳、猪瘟混合细菌感染引起的各类呼吸道疾病等
使用说明 禽:本品100克兑水300Kg. 集中饮用 连用3—5天。猪:混饲 每1000kg饲料 1000~2000g 连用15天。
不良反应 无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防潮、防水。
保质(有效)期 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