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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验收组依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0]3号)、《江西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江西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和《江西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采取听取申请单位的工作汇报,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提问、查阅相关资料档案等多种形式,对申请单位的场所与设施、机构与人员、规章制度、采购与入库、陈列与储存、销售与运输、售后服务等7个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验收组通过对18家经营企业现场检查发现,这些企业在以上7个方面基本符合要求,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向各经营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进一步改进。最终,经检查验收组评议,南昌市瑞康科技有限公司等18家兽药经营企业全部通过兽药GSP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