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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七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近日,湖南省兽药监察所等22个省级兽药检验机构报送了2015年6月份兽药监督抽检中经抽样确认的250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11家(附件1),涉及假兽药14批(附件2);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236批(附件3)。请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和以下要求组织查处。
一、对列入附件1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二、对列入附件2的假兽药和附件3的涉嫌假兽药,要立案查处,依法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三、对列入附件3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附件3所列涉嫌假兽药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附件:1.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2.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3.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汇总表
农业部
2015年8月4日
附件1
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标称北京市的企业(1家):北京中农福华药业有限公司
标称天津市的企业(2家):天津市倍诺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天津诚信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标称吉林省的企业(1家):吉林省华龙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标称山东省的企业(2家):山东菏泽鸿盛药业有效公司、山东德州百信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标称河南省的企业(1家):河南省海天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标称广西自治区的企业(4家):玉林市玉州区国沣兽药厂、广西神龙兽药有限公司、柳州市富达动物药品厂、广西南宁博达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