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作出了全面部署,这也是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十年在年初的一号文件中关注 “三农问题”。“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今年的一号文件中出现。一时间,这种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广受关注。
有研究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家庭农场”的出现,意味着我国的农业经营模式已经发生变革,而变革遇到问题和挑战,则亟待地方作出探讨及创新。
土地流转的制度性困扰
自1982年开始养鸡,姜桂学的种鸡场目前已达到占地40余亩、种鸡存栏4万只的规模,55岁的他,对农业政策仍然专注。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刚刚发布,姜桂学就将文件全文下载至手机,而“家庭农场”的首次提出,让姜桂学对这一文件更加专注。除了劳动模范的名头,姜桂学还是河北承德县富农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目前,该合作社有35个成员。
“你说我这个是不是‘家庭农场’呢?”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采访,对于自己的种鸡场是否属于“家庭农场”范畴,姜桂学仍心存疑问。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在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郑风田看来,我国目前2亿多小农户也是实行家庭经营,可以称之为“微型家庭农场”,但因为我国各地自然条件差别太大,究竟什么规模才算是“家庭农场”,目前尚无统一标准。
据统计,农业部目前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其中,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培育的“家庭农场”成为范本。但因地域等因素,这些“家庭农场”标准并不统一。
在姜桂学看来,上世纪我国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的土地政策后,农业用地使用权分散到各个农户手中,而随后承包期限的延长变更,都增加了“家庭农场”在用地上的难度。
记者了解到,虽然目前我国有2亿多农民外出打工,但他们家乡的土地大部分并没有闲置。
姜桂学认为,在非农就业工作、户籍、社保、住房等都还没有解决之前,这些农民不会贸然把土地长久流转出去。
郑风田则表示,发展“家庭农场”需要解决“地从哪里来”的问题,承包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资产,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需要慎重对待。
资金政策亟待地方创新
一号文件明确,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前提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前提是“建立严格的准入和监管机制”。
而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家庭农场”主从别的农户租种土地,承包费如何消解是个大问题。姜桂学表示,目前农民自种粮食一亩地一年能够赚千元已算不错,那些“家庭农场”还要支付额外的租金。付少了,原来的出租农户不愿意;付多了,“家庭农场”承担不了。
此外,记者获悉,目前,北京周边一亩农地的流转年租金已达两千元,而东北不少地区的农地年租金也近千元。
华创证券发表报告认为,发展“家庭农场”前期投入较大,因为其需要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农资费用及人工费用等等。
此外,“家庭农场”的相关配套政策也亟待完善,比如一些试验阶段的 “家庭农场”想扩大规模,却遭遇了融资难题,农民很少有可以抵押的资产,靠少量贷款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在姜桂学看来,从农户角度而言,资金是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重大障碍,因为土地的流转承包性质,农民都苦于没有担保贷款的东西。
姜桂学以自己占40多亩的种鸡场为例,向记者表示:“我承包了23年,一次就把钱都给老百姓了,可不可以用我现在23年的承包期限,产值也好,算出一个东西,进行贷款,解决资金问题。”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李国祥表示,农村土地的租赁性质,不能从银行抵押贷款,一般农户普遍面临这个问题,原因在于国家在政策性金融方面没有发展起来。
而在山东聊城,已经拥有5000亩土地的刘延廷也遇到很多问题,因为种植的中药材是经济作物,但他至今找不到一家保险公司愿意接受他的投保,“到现在我们已经投入3000多万元,但没有任何保障,这让我心里非常不踏实”。
在姜桂学看来,国家一直在提加强创新涉农金融服务,政府也年年在提,“但是银行和政府的想法却很难融合在一块”。
对此,李国祥认为,一些具体事宜,国家虽没有具体规定,但地方完全可以去自己探索。
中投顾问农林牧渔业研究员郑宇洁则表示,农民为了获得资金,国家有必要坚持鼓励工商资本进入的政策,给农业生产带来人才、资金、技术等稀缺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