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鸡蛋吃着像是嚼橡皮筋,咋都嚼不烂,是不是买到假鸡蛋了?”近日,洛阳市民田女士致电12315,反映自己买的5斤鸡蛋,吃着没有鸡蛋味。对此,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市民,购买鸡蛋要提防流动摊点,并教了可辨别真假鸡蛋的四种方法。
假鸡蛋已非第一次现身江湖,能让众多精打细算的“大嫂”们上当受骗,足见其以假乱真、鱼目混珠的手段之高超。对此,工商部门作出相应的消费提醒的确很有必要。不过,在建议市民提防流动摊点的同时,相关部门却闭口不提自己的监管职责,而是一味强调“流动摊点给工商人员监管查处带来很大难度”,不免让公众感到有些失望。
诚然,流动摊点属于典型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做了一锤子买卖后便溜之大吉,往往成为假冒伪劣的重灾区,但就此呼吁“远离游商小贩”,对于那些诚信经营的流动商贩显然是不公平的。何况,远离流动商贩也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此前就有其他地方的市民从正规集贸市场、超市买到了假鸡蛋。
此外,更重要的是,相关职能部门负有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权益的职责,有义务提供给市民自由选择、放心购物的消费环境,不能凭借一句轻描淡写的提醒,就把消费风险转嫁给广大公众,自己去当甩手掌柜。
假鸡蛋来势凶猛,有关部门的表现却始终难尽如人意。在媒体陆续曝光长沙市场上出现“问题鸡蛋”后,当地工商部门的回应仅仅是“目前市面上所产鸡蛋完全安全,可以放心食用”;当南京市民怀疑买到假鸡蛋时,相关部门得出的结论竟然是“暂无鸡蛋的国家标准,无法判别真假”;更有甚者,央视记者发现部分公司传授人造假鸡蛋技术,与多家部门联系举报却均称不归其监管……
相比之下,洛阳工商部门提醒市民防范假鸡蛋似乎是仁至义尽,可光是提醒不查处,又有什么实质意义?显然,制假售假者不会因此金盆洗手,广大消费者依旧要担心假鸡蛋“坑爹”。
无独有偶。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俨然患上了一种“提醒依赖症”:比如某地段经常发生诈骗案,警方想到的不是严厉打击犯罪,而是立个“不要搭理陌生人”的提示牌;面对违法广告铺天盖地,药监部门不遗余力地呼吁患者不要轻信上当,而不从根本上整治虚假宣传。每到节假日,劳动部门都要提醒节日加班要拿三倍工资,却鲜见主动介入帮助劳动者维权。
起初,我们会感动于有关部门颇具人性化的善意提醒,但是,时间一天天过去,问题依然存在,“桃花依旧笑春风”,人们不禁要问,一些部门的职责仅仅就是作出公众提示吗?难道提醒市民就能代替解决问题?
一言以蔽之,只提醒问题而不加以解决,其本质依然是部门不作为,其根源依旧是“见利益就上,见困难就让”的选择性执法。流动商贩是假鸡蛋销售的主要阵地,同时也是执法部门的监管难点,有关部门才会提醒我们“小贩有风险,市民须谨慎”,乐得多一事不如省一事。
对此,是不是我们应该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给有关部门也来个温馨提醒“懒政有风险,部门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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