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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3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
关于上报2013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1 9:00:31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畜牧主管局,各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局、畜牧主管局:

根据国家要求,为做好我省2013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投资支持,请你们抓紧组织上报2013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及重点

(一)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一)。优先支持部、省级标准化示范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和已通过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的规模养殖场。

(二)重点支持列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区的县,每个列入示范区的县资金扶持规模不少于200万元。

(三)2005年以来国家已安排过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投资以及2007-2012年已安排过中央投资或已上报的生猪扩繁场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投资的不再安排。2012年已批复可研报告但未下达投资计划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如果仍符合申报条件,可不再编制可研报告,直接列入投资建议计划。

二、项目建设内容

要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内容,中央投资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建设并达到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剩余资金可适当安排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要严格按照中央投资补助标准筛选项目,以各市、扩权县(市)为单位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补助标准,不得为扩大补贴覆盖面而压减规模。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分年出栏500-999头、1000-1999头、2000-2999头和3000头以上四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

1、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20万元。

2、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40万元。

3、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60万元。

4、年出栏3000以上的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80万元。

四、项目组织申报程序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适当简化程序、强化地方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的基本原则,对项目申报采取以下方式:

各市、扩权县(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畜牧主管部门汇总提出项目投资建议计划,联合上报至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畜牧兽医局。投资建议计划应附附件二、三、四各表。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市或扩权县(市)为单位编制,须达到相应深度。必须对项目背景、必要性与可行性、市场分析与预测、项目建设方案与内容、投资规模、组织与管理、效益与风险分析、资产归属及管理等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与分析(尽可能进行定量研究与分析),可研报告中应包括附件三中的相关内容。项目可研报告必须附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附以市或扩权县为单位出具的《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表》。畜牧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的组织编制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畜牧主管部门务于1115日前将项目可研报告、可研请示文件,投资建议计划文件共4份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2份)和省畜牧主管部门(2份)。省畜牧主管部门汇总提出审查意见后,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可研报告。

五、项目安排原则及要求

(一)安排原则

1、坚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的原则,凡不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不得申报;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问题的发生;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国家确定的规模档次申报,不得虚报,不得重复安排项目;

4、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及扩权县(市)组织申报项目的范围,应包括所在地的省直单位和农垦管理(开发)区(国有农牧场)。

(二)具体要求

1、严格实行项目公开制度。各市、各扩权县(市)畜牧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将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申报条件、对象范围、补助标准、申报程序等内容,以及经过筛选后拟申报的项目,要通过县级电视台进行公示,确保广大企业和养殖户的知情权,提高项目安排的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平竞争,好中选优的原则。筛选的项目经公示并确认无争议后方可上报,并在上报文件中附公示相关证明,将公布方式及确认程序、结果予以说明,否则不予受理。

2、各市、扩权县(市)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中央补助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同时,要根据项目改扩建实际的规模大小,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3、各市、扩权县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抓紧开展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确保按时上报。逾期未能上报的,省将视情况调整补助投资及规模。

 

附件:

一、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

二、××市及扩权县(市)2013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表

三、××市(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情况表

四、××市及扩权县(市)2013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分类汇总表

五、河北省2013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申请中央补助资金规模分配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农业厅 

 

201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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