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制售病死猪肉的案件不时被曝光,制售病死猪肉就像一个养猪业引爆食品安全的“定时炸弹”。日前,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法院就对一起加工、销售病死猪的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按照国家要求,应该对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然而,处理死猪需要耗费不少时间和金钱。为了尽快处理掉病死猪,相当一部分人选择随意扔掉,甚至以低价偷偷卖给猪中介,继而形成一条黑色利益链条。
死猪常有发生
目前国内最大养猪公司温氏集团常务副总裁严百草向笔者透露,每年养殖(生猪)过程中都会出现5%左右的死亡率。2012年第一季度受年初流行性腹泻等疾病的影响,死亡率一度超过了6%。
大集团尚且如此,中小养殖户更无法独善其身。广东省新兴县一位存栏150头的小型规模养殖户告诉笔者:“一般情况下,100头猪中最后大约有90头上市,如果出现疫情,上市率远没这么高。”
死猪难以避免。事实上,国家对死猪肉的处理早已做了明文规定。按照规定,养殖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都应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无法做无害化处理的要一律销毁,严格禁止经营病死猪肉,严格禁止流入食用环节。
高利润诱惑
然而,令人担忧的是,对病死猪的处理一直存在一条地下黑色利益链条。
国家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了病死猪肉的上市。但实际上,不少地方仍存在违法的小型私宰场。而大部分的病死猪借助一些专门从事收购病死猪的猪中介流向了这些地方。
一位业内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目前政府并没有建立一套有效的补偿方案,养殖户如果对养殖过程中出现的病死猪直接进行无公害处理,既要花费较大精力,也得不到任何经济补偿。“特别是将近上市阶段的肉猪,像去年猪价好的时候,一头能卖到2000元以上,即使在上市前死掉,卖给猪中介也会卖个300元以上,若只是出现了疫病,甚至能卖到1000多元。”
一些有规模的养殖场出现了较大批的病猪、死猪后,更是可以直接打电话叫这些猪中介来收购。“他们(猪中介)随叫随到,除非发生重大传染性疾病的疫情,否则一般都会把这些猪低价买走。”新兴县一位养殖户阿牛(化名)告诉笔者。
有人给笔者算了一笔账,一头成年病死猪的收购成本一般仅为300元~500元,但经过屠宰,再用其他化学方法处理后,甚至能以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终端消费者,利润至少在3倍以上。
早在去年,广东省韶关南雄一带就发现不少私宰场,它们甚至垄断了当地不少镇上的猪肉供应,而当地的国家定点屠场竟然有半数因效益不好而关门。笔者在其中一个私宰场发现,私宰的猪大多没有免疫耳标、来历不明。有人告诉笔者,私宰场屠宰死猪已经是当地公开的秘密。
即使是在深圳,私宰也屡禁不止。2012年4月,在深圳光明高新技术园区内就发现了一个藏匿多年的死猪肉私宰点。据笔者暗访资料估算,每天有数十只死猪病猪在这里被宰杀漂白后,私宰人员用几辆小面包车将上万斤“黑猪肉”送入肉市和工厂。
此外,一些制作腊味、灌肠、火腿等的加工厂也是病死猪的主要流向区域,消费者一般很难从外观上判断这些猪肉加工食品的来源和质量。近期,有媒体在东莞各大镇暗访发现了大批腊肠加工厂,从供货的小货车上卸下来的病死猪有几头非常小,有几头已经变色发臭。黑窝点老板收购这些病死猪,低的每斤只要2元,高的也不超过6元。目前,市场上的腊肠一般每斤价格在15元以上,这类加工厂的利润翻了5倍以上。
相比大的腊肉加工厂,小型加工作坊更是数不胜数,新兴县某镇的一位养殖户就告诉笔者,不少小作坊是家庭式的,生产、加工、销售都是由老板的几个亲戚完成,每天的加工量也不大,这类加工厂更难被发现和查处。
养户建议政府收购
病死猪肉一直很“顽固”,似乎成了一个随时可以引爆食品和生物安全的“定时炸弹”。
一位资深行业人士表示:“解决死猪肉首先要解决终端存在的不法加工厂。”不法加工厂在某种意义上为养殖户提供了“高额资金补助”,并使之产生依赖。在他看来,国家有必要加大对这些不法加工厂的处罚力度。
另外,适当提高对病死猪的补贴也是必要的。据了解,目前不少地方政府虽然有具体对病死猪无公害处理的补贴政策,但不少养殖户透露,补贴的申报、审核和领取“比较麻烦”。不少地方的补贴标准是80元/头猪,相比卖给收购病死猪的贩子,还是“少了好几百块”。
不少养殖户也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条件,将病死猪上交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么要等比较久的时间,要么就要亲自送到规定的地方”,增城的养猪老板胡寿乐说。出于形象和防疫考虑,养殖户并不希望死猪留在场里太久,于是不少人就直接打电话给收购病死猪的了。
要从根本上杜绝病死猪流入市场,不少人认为各级政府应负首要责任。江西一位养猪老板毛根祥表示,政府将这些病死猪统一进行收购,加工成适合其他特养动物,如龟、鳄鱼等的饲料倒不失为一个好方法,这不仅降低养殖成本,且这种处理方法也不会对人的食品安全造成隐患。
另外一些养猪老板则倾向于借鉴国外的做法。在美国,猪的内脏等下脚料都被加工成一些蛋白原料,比如“肉骨粉”(饲料原料)。值得一提的是,这种饲料一般不能用在生产猪饲料的企业,但可以用在如鸡、鸭、鱼等其他动物的饲料中。
这种处理方法在胡寿乐看来,既能有效控制病死猪肉的流向,也可使资源达到最大化利用,还能为政府减轻补偿负担。需要强调的是,加工厂的密集程度以及从业人员的管理需要有一定程度的保障,最好是确保每个生猪调出大县都有一个专门从事处理的加工厂,村镇上有合理密集程度的专用收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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