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世界卫生组织4日提供的消息,联合国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设定了新标准,今后每公斤液态婴儿牛奶 中三聚氰胺含量不得超过0.15毫克。有评论指出我国的三聚氰胺标准比联合国标准松,引发社会热议。卫生部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标准“宽松”系媒体误读。
面对近年来洋奶粉肆无忌惮地涨价、国产奶粉风光不再的严峻市场形势,联合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设定的新标准,无疑可以成为 国内提高乳品质量的一缕东风。即使是被消费者“误读”的“我国的三聚氰胺标准比联合国标准松宽16倍”,何尝不是一个提高国内乳品质量的契机?而当看到乳 业专家和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一副满不在乎,甚至死不认账的样子,笔者觉得,这首先在态度上令人失望。
乳业专家认为,本次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新标准“每公斤液态婴儿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不得超过0.15毫克”数值指向的是“液态牛奶”。这是什么 意思呢?卫生部食品安全标准部门有关负责人对此做了解释:我国此前的规定中,“食品”专门指“粉状”,即奶粉。奶粉和牛奶一个是固态,一个是液态,之间的 转换有一个1:8的浓缩、稀释关系。很明显,被质疑“我国的三聚氰胺标准比联合国标准松宽16倍”,实际上是国内乳品中的三聚氰胺指标,是被8倍浓缩后的 含量。
乳业专家所谓的“‘食品’专门指‘粉状’”,如果是我国五部委在2011年4月20日就三聚氰胺问题发布的公告中的“细则”,那么,乳业专家还 可以咬文嚼字;如果没有事前的表述,对“食品”的理解,只能按照《食品工业基本术语》对食品的定义: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 加工食品。乳业专家面对“我国的三聚氰胺标准比联合国标准松宽16倍”的质疑,用“‘食品’专门指‘粉状’”作为“后缀”,是极其荒谬的强词夺理。
很多时候,对于一个敏感话题,权威的人士的言辞必须慎重,有道是“因势利导”。面对联合国设定的三聚氰胺含量新标准,国内乳品市场正面临一个问 题不断,逐步失去消费者信任的不堪局面。在乳品行业和消费者之间已经不具备基本诚信,并明显抵触的社会情绪下,任何对乳品质量现状的宽容或坚守,都可能被 疑是利益驱使下的不知悔改。暂且无法论证产品在“浓缩”过程中,除挤兑水分外,是否完全保留产品的原始成分,但问题奶粉这种“粉状”的东西产生的后果是实 实在在的。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哪怕是听到一点点对乳品质量监督上的进步,也算是一种安慰。但当消费者用国际新标准来鞭策国内乳业行业时,乳业专家和卫生 部有关负责人用“固态”和“液态”来自圆其说,难免让人感到强词夺理。而这种“强词夺理”的姿态,给人的感觉更是对提高国内乳品质量的绝望——自满和不承 认差距,哪里还有改进和提高的余地?
因此,乳业专家不必急于“稀释”国际标准,因为这涉及到对国内乳品问题的立场和态度。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设定的新标准,是 为了“有助于各国政府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健康”,对此的积极响应才是负责的态度。而用“固态”和“液态”来“稀释”国际标准,不算是抵触,至少也没有 丝毫自咎和改进的立场和态度。即使于应对国内当前的乳品问题的起码姿态而言,也是令人反感和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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