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上游牧场养殖源头把关是重点
牧场是牛奶质量安全保障的第一道关卡,抓好源头质量关是关键的关键。具体的保障措施应包括:一是牧场主首先要保证生产牛奶的牛群是健康的,坚持每年奶牛“两病”防、检疫制度,一经检出病牛必须实行扑杀“净化”处理,只有健康牧场所产牛奶才能上市销售;二是要把控好饲料质量关,凡自制的或购的饲料必须新鲜不霉变,并进的饲料须查验供货方的饲料质量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三是禁止使用违禁添加物(如三聚氰胺、β-内酷胺酶、皮革水解蛋白、尿素、双氧 水、二氧化氯等);四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在使用抗生素类药后3天的牛奶不进入商品奶,为慎重之见牧场应在牛奶交售前,先进行抗生素残留检测。
2.2农业主管部门强化奶源生鲜的质量安全监管
牛奶质量安全监管第二关,是奶业管理部门(例如畜牧局,奶业管理办公室等)对奶源生产的全程实施监管。监管的方法、内容、范围应包括对牧场、收奶站、运奶车辆的卫生标准情况,牧场的各种规章执行情况,牧场的饲料使用、兽药使用、添加物使用、疾病疫情防控情况等,实行实时与动态监管;同时,对生鲜 奶源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样检测。
2.3乳品加工厂对牛奶一进一出的检测
牧场的生鲜牛奶运达乳制品生产企业后,乳制品生产企业必须要对每批次的奶源进行抽样检测,检测项目应包括:冰点、蛋白质、脂肪、干物质、细菌总数、三聚氰胺、水解蛋白、β-内酰胺酶、重金属等多个项目。当牛奶被加工为成品后,应在出厂前再进行一次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此外,还需不定期地将产品样品送到政府的质量检测部门进行产品检测。
2.4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乳品加工环节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牛奶质量安全监管的第四关,是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专司监管。在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分工中,政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它的监管职责,是专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即对食品生产厂家进行直接产品质量监管。监管方式除了要求食品企业送检之外,它还须不定期地到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样检测,监管与检测 内容包括:是否按国家的标准与要求组织生产,生产产品的原辅料是否合格和是否准许使用,产品质量各项安全指标是否达标等多项检测。
2.5工商管理部门对牛奶产品流通环节进行质量安全监管
依照我国目前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分工,牛奶、乳制品在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交由工商管理部门来承担。它的监管工作内容应包括:对产品标识的监管,对乳制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监管,对产品违禁添加物的检测,对产品各项指标是否达到国家标准的检测等,如果检测出有不合格的乳制品,工商部门会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通知生产企业产品下架和召回,甚至会视企业的犯错性质与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
2.6做好行业的自我监督
行业自尊自爱与自律必须成为行业的风尚。牛奶行业中尚若有一、二家牧场或企业出现发生了牛奶质量安全重大事件,这不仅仅是涉事企业自己一家子的事,它还将祸及到其它企业乃至整个行业。奶业协会或乳业行业协会在配合做好牛奶质量安全预防工作这一方面,它有着特到的潜能发挥效应,比如对奶农、乳品加工厂的政策法规法律和国家相关标准的宣讲及执行的督促,对消费者科学饮用牛奶相关知识的推广与普及,教育和顿促业内成员做好自尊自爱自律工作,又或当危机 事件发生后,向公众提供或发布相关信息,对涉事企业提出行业警告或提供整改措施等等,消费者大众都非常希望行业协会在这一方面有所作为。又如在牧场、乳品加工厂的生产从业者,若他们都能制止或揭露业内的造假使假行为,发挥群众监督的功能,牛奶造假者就会无立足之地 。倘若行业的自身监督工作做好了,自律与行业监督的基本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牛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概率也都会减少了许多。整个行业做好自身的自尊自爱与自律,是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最为有效的办法。
2.7社会监督
奶业从业者、新闻媒体、消费者的社会监督,是牛奶质量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包括从事牧场、乳品生产的从业者,对牛奶造假行为进行举报揭发,消费者在购买牛奶产品时所发现的牛奶造假、售假现象及其向生产厂家维权投诉;新闻媒体利用舆论将牛奶造假、售假的丑恶行为进行曝光与抨击等。在牛奶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任何一位牛奶行业的从业者、消费者、普通市民或媒体,如发现有人从事牛奶造假、售假、违法添加等行为,都应该有责任和尽义务向政府的有关管理部 门或消委会进行揭发举报。社会的监督力量是无穷的,震慑作用及威力亦不比政府监管差多少,纵观过去所发生过的食品安全事件中,有大部分都是由上述这些人及渠道举报揭露出来的。只有聚集社会所有监督力量,筑成打击造假、售假的天罗地网,造假售假者才会无立足之地并受到广而斥之。
3.关键是在落实与配合
3.1上述多元监管体系能否收效与运转,关键点就在于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能否得到落实与到位,在于是否相互推诿,在于是否以轻罚代严惩,甚至“娇养放纵”和“养虎为患”。
3.2关键点二,是政府各监管部门之间,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之间,行业监督与企业自律之间,彼此的配合与相互支持。例如,生产企业犯错,行业协会不护短不向有关部门求情或开脱,又或主动制造一些促使企业不敢犯错的氛围,例如把犯错企业的“丑闻”向社会公布披露;而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及领导,亦须敢于顶住犯错企业的公关,不为其化解危机风波说好话,或避重就轻作出轻处理。企业与行业协会、协会与政府都有一个正能量的积极合作或配合,上述这些事情就不会发生。
如何管好一杯奶,这是一门大学问,亦是一个宏伟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政府监管到位与给力,更需要社会各方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在上述这一监管体系中只要抓好落实与配合这两大关键环节,人们心目中的那“一杯放心奶”才不会成为奢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