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局公布2012年流通环节生猪产品抽样检验结果,经检测,合格71批次,合格率为98.61%,但位于荔城街兴发市场内的广州市增城吴秀清猪肉档被查出猪肝含有莱克多巴胺。
市工商局称,目前,该局已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采取了下架、封存,立案查处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同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生猪产品时要注意观察色泽,如发现颜色不正常、不自然的产品,应慎重购买。
市工商局介绍,该局近期对市场上销售的猪肉、猪肝等生猪产品进行抽检,共抽检样品72批次,检验项目为瘦肉精(β-受体激动剂:特布他林、西马特罗、沙丁胺醇、非诺特罗、氯丙那林、莱克多巴胺、克伦特罗、妥布特罗、塞布特罗、溴布特罗、马布特罗、马贲特罗和喷布特罗),经检测,合格71批次,合格率为98.61%。
兽药残留问题是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卫生的关键控制点之一。为规范兽药的使用,2002年农业部会同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了第176号公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规定了5类40种药物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其中包含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瘦肉精”。
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是一种人工合成的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它可以加快禽畜生长速度,降低酮体脂肪含量,提高瘦肉率。关于莱克多巴胺的使用规定,各国不一致。美国、加拿大等国允许在养猪业中使用莱克多巴胺。因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进口猪肉制品中,时有检出莱克多巴胺。
有研究表明,莱克多巴胺的残留主要在动物内脏较多。含有莱克多巴胺的组织被人吃了后,会出现中毒症状,对患高血压、青光眼、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的危害更大。201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自12月5日起在中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本次在增城区农贸市场中抽检的猪肝样本中检出莱克多巴胺(1.7μg/kg),违反了农业部176号公告的禁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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