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告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县(区)畜牧食品局、市局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管办公室,安排专人办公,解决专项经费,确保畜产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处。
二、制定应急预案。按照“分兵把守、协调配合、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引发的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做到立即报告、快速反应、妥善处理、严格控制、科学分析、准确披露,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的危害。
三、严格执法监督。从畜产品生产、经营、流通各个环节入手,严格畜禽防疫制度,全面开展“瘦肉精”、兽药、饲料、动物卫生监管等四个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牧政执法力度,严把产地检疫关、产品检疫关、市场准入关,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目标考核。从组织领导、机构设施、饲料兽药投入品监管、畜禽生产过程监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畜禽免疫、畜禽检疫和无害化处理、三品一标管理、执法监管体系建设、事故及案件处理、信息通报、宣传和教育等12个方面加强目标考核,对出现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的县(区)在年度目标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