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立四级网格化耕地保护监管体系
为粮食安全守好沃土良田
今年年初,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该区两街道接合部发现垃圾占用农地的情况,在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无果后,会同当地检察机关开展联合行动,恢复耕地30余亩。
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事关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和国计民生。目前,我省已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耕地保护监管体系,并完善配套政策,形成2万余人的网格员队伍,加强了“源头”防控,让措施“长牙齿”,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以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十三五”期间,我省消除违法状态耕地10070亩。
据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确定我省“十三五”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分别是6902万亩和5522万亩。截至2020年年末,我省实有耕地面积7752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528万亩,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护任务。“十三五”期间,我省共批准建设占用耕地面积17.56万亩,完成补充耕地面积17.93万亩,全面实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和“占水田补水田”。截至目前,全省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中节余指标约22.5万亩。
“十四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粮田。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我省将以“三调”成果为基数、底图,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目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对已经突破现有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制定耕地恢复补充方案,有计划、有目标地抓好落实。
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保护的重中之重。我省将对永久基本农田采取特殊保护措施,明确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的严格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进行补划。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以及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等。
在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和占补平衡的基础上,我省将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的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管理台账、月报告、移送移交、督导考核、问题销号等制度,及时发现、查处、整改到位。依托卫星遥感监测开展卫片执法,对违法问题严重的地区进行约谈和问责。建立完善以乡镇(街道)为节点、村组为基本单位的网格化耕地保护监管体系,落实属地责任,完善奖惩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有效遏制耕地违法违规行为。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守好耕地才能端牢饭碗。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和举措,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提升耕地质量,为全省粮食持续丰收夯实基础。(辽宁日报 作者张晟南 胡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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