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症下药
选择抗菌药物时应结合临床诊断、致病微生物的种类及其对药物的敏感性,并根据症状轻重,选择对病原微生物敏感和临床疗效较好,不良反应较少的抗菌药物。
对革兰氏阳性茵引起的病症应首选青霉素C,次选四环素、庆大霉素、先锋霉素、增效磺胺、磺胺药;对革兰氏阴性菌引起的病症首选卡那霉素、庆大霉素、链霉素、多粘菌素,次选增效磺胺、磺胺药、四环素类、青霉素。
二、合理施药
一般来说,开始剂量宜稍大,以后可根据病情而适当减少药量;急性传染病和严重感染症剂量应增大;对肝、肾功能不良病畜按所用抗菌药影响肝、肾程度而酌减用量;主要经肾排泄的抗菌药物,治疗泌尿系统感染时,用量不宜大。
一般传染病和感染症应连续用药3-5天,直至症状消失后,再用1-2天,切忌停药过早而导致疾病复发。对慢性病或某些特殊疾病则应根据病情需要而延长疗程。另外,就给药途径而言,严重感染多采用注射法给药,一般感染和消化道感染以内服为宜。
在用药过程中,注意观察,如症状好转,应坚持继续用药;如果毒性反应过大,则应改换其他抗菌药物;如果疗效不佳,应及时修改治疗,也可考虑抗菌药选择不当、剂量不足、给药途径不当、有潜在感染病灶未处理、诊断上有错误等。
严格掌握抗菌药的适应症,剂量要充足,疗程要适当,以保证有效血药浓度控制耐药菌性发展;必要要时可采取联合用药。诊断不确切不宜轻易应用抗菌药物,避免长期预防性给药。
抗菌药物为机体歼灭细菌创造一定条件,在使用抗菌药物的同时应改善饲养管理,增加机体抵抗力,必要时调整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
抗菌药物对某些活菌苗的主动免疫过程有干扰作用,因此,在使用疫苗前、后数天内,以不用抗菌药为宜.或等药效消失后,再另行免疫,以确保抗体产生。
三、配伍禁忌
四环素类最好单独使用,因与多种抗菌药物有配伍禁忌。
青霉素c钾盐不宜与四环素、磺胺药、卡那霉素、庆霉素、多粘菌素E并用,也不可与Vc相混合。
磺胺药特别是复方增效磺胺制剂,能与多种药物产生配伍禁忌,用时应单独注射。氢化可的松与多种抗茵药有配伍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