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向兽药合法经营单位购买药物,严禁购买假冒伪劣药品,一般拥有农业部兽药GMP认证企业的药品在质量上有一定保证。绝对不可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否则不但不能控制疾病,反而会因延误治疗时机而造成惨重的损失。
3.药物作用有协同和拮抗作用。有协同作用的药物联合使用,既降低用量,又提高防治效果;有拮抗作用的药物,要错开一定的时间使用。用药要注意配伍禁忌和遵守停药规定,通常应在兽医指导下使用。
4.用药要考虑经济效益,根据疗效高、副作用小、安全、价廉、来源可靠等原则选用药物,不能滥用抗生素,尤其不能乱用广谱抗生素,这样易导致大量的耐药菌株产生。
5.药物治疗一定要达到有效用药浓度(一般预防用量为治疗量的一半)和疗程,首次用量应适当增加,随后几天用维持量,半衰期长而毒副作用小的药物,全天药可一次投给,半衰期长而毒副作用大的药物,每日必须分2-3次用药。
6.用药期间应密切注意畜禽状态,在观察疗效的同时,注意畜禽有无不良反应或中毒迹象,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7.无论饮水或拌料,要求药物浓度均匀一致。不溶于水的药物不可饮水给药,用药前应停水2-4小时,拌料给药应采用逐级稀释法,同时应了解饲料中药物添加情况,防止重复用药,增加毒性。
8.治疗慢性病用药时间要长。疗程一般为7天,最好交替使用抗菌药或选用有协同作用的药物,如果一种抗菌药效果不好应立即更换,防止耐药性产生。
同时应注意,同一种药物治疗的疾病不同,其用量亦不同。如泰灭净用于治疗鸡传染性鼻炎时剂量特别大,而用于其他病时,其剂量就相对较小。
9.根据畜禽不同日龄的生理、生长发育特点及发病规律,应对其科学用药,免疫期间慎用一些有免疫抑制作用的药物,用药时要考虑动物的种属特异性。
10.有效用药只是防治疾病的一个方面,它必须通过机体的内因才能发挥作用,所以在用药时,更应精心管理,提供最适宜的饲养环境,配合全价的饲料,为畜禽机体的康复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