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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BH0051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落实好现有支持政策,继续优化和完善生猪产能调控措施,持续强化监测预警引导,适时调整能繁母猪保有量目标,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同时,推动生猪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完善加工流通体系,更好发挥猪肉加工在调节短期市场价格中的“蓄水池”作用,平抑生猪价格波动,降低“猪周期”影响。
关于加大对市场“猪周期”宏观调控力度
为缓解“猪周期”波动,稳定生猪生产与市场供应,农业农村部从2021年开始,探索开展生猪产能调控。
一是精准调控基础产能,守住能繁母猪底线。2021年9月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明确全国4100万头能繁母猪存栏量的正常保有量目标,逐级分解任务,落实“三抓两保”(抓产销大省、养殖大县、养殖大场,保能繁母猪存栏量底线,保规模养殖场数量底线)分级调控措施,每月监测并反馈各省份能繁母猪存栏量,及时督促采取相应措施。
二是分级建立调控基地,稳住规模猪场数量。农业农村部将13.7万家规模养殖场保有量分解到各地,并公布挂牌了1.2万个国家级和省级产能调控基地,各地还确定挂牌了一批市、县级产能调控基地,稳定了规模养殖场长期发展生猪养殖的信心。
三是优化完善政策措施,形成产能调控合力。督促各地落实稳定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保持环保、金融等长效性支持政策的延续性、稳定性。各省份积极通过提供临时性补贴、加强金融“补血、造血”,解决养殖场户融资难等问题。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以生猪为主导产业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8个、农业产业强镇45个,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屠宰加工、冷藏保鲜、冷链运输、产品交易等设施,推进生猪全产业链建设。四是强化调控数据支撑,及时发布监测预警。2019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对全国18万家规模猪场进行全覆盖监测,推进生猪全产业链数据互联互通、相互佐证,每月发布预警引导信息。各地也逐步建立月度、季度或不定期形势会商机制,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优化和完善生猪产能调控措施,持续强化监测预警引导,适时调整能繁母猪保有量目标,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同时,推动生猪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完善加工流通体系,更好发挥猪肉加工在调节短期市场价格中的“蓄水池”作用,平抑生猪价格波动,降低“猪周期”影响。
(来源: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