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24小时服务热线:18633000595 丨 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河北畜牧服务网 - 致力于为您提供最新最全最专业的畜牧服务信息

最新公告: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华夏畜牧服务网 > 行业资讯 > 综合信息 > 正文
国家医保局:各地应按程序将核酸检测项目纳入医保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6/22 【字体:

19日,国家医保局就做好新冠病毒检测的挂网采购、价格管理和医保支付工作发布通知,明确各地要在综合考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需要、本地区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程序将针对新冠病毒开展的核酸、抗体检测项目和相关耗材纳入省级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并同步确定支付条件。

在畅通试剂采购渠道方面,通知指出,各地医药集中采购机构要做好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挂网工作,完善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之间信息共享、价格联动机制。公立医疗机构应从所在省份的省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平台阳光采购新冠病毒检测试剂。

与此同时,通知鼓励省级和统筹地区医保部门积极探索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选择产品质量较高、生产能力较强、供应稳定、诚信较好的企业,通过竞争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在完善检测项目价格政策方面,通知强调,检测项目不“按病立项”。原则上不区分病原体或操作步骤新设核酸、抗体检测价格项目;甲类传染病或依法按甲类管理传染病的相关检查,如风险难度大、防护要求高,可在通行价格项目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加收政策。公立医疗机构针对新冠病毒开展核酸、抗体检测,可直接执行已有收费政策,无须申请新增价格项目。对确需单设临时项目满足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检测收费需求的,鼓励各地按“技耗分离”的方式立项。核酸、抗体检测的样本采集、处理、标记、回收、出具诊断结果,以及鼻咽拭子等消耗品应合并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体外诊断试剂盒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外,按“零差率”收费。(记者 邱玥)

本站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河北畜牧服务网。      行业资讯录入:本站编辑    责任编辑:管理员
  • 上一篇行业资讯:

  • 下一篇行业资讯: 没有了
  •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行业资讯

    华夏畜牧服务网版权所有@2011-2021 冀ICP备19022841号-1
    联系电话:0311-67303882,67303883, 18633000595 传真:0311-67303883
    在线咨询QQ: 在线QQ业务咨询 在线业务咨询 信息员网群:225696333
    网站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维多利亚时代12号楼1单元201室(地图
    [本站声明] 本网站为服务河北省畜牧企业的公益性网站,因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