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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
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695.9亿元
比上年增130.6亿元,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
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695.9亿元,比上年增加130.6亿元,增长8.3%。
2020年,补助经费进一步向薄弱环节和贫困地区倾斜,持续支持地方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区域间差距,推进教育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统一全国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从春季学期起,中西部地区由年生均小学600元、初中800元提高到小学650元、初中850元,与东部地区一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三区三州”高寒高海拔地区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支持解决学校冬季取暖问题。
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落实“保居民就业”部署,在上年增加1万人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特岗教师招聘规模5000人,达到10.5万人,优先满足贫困地区和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地区村小、教学点教师补充需求,并向湖北籍和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倾斜。
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进一步加大对地方试点地区奖补力度,对地方试点标准达到4元国家基础标准的省份给予生均3元定额奖补。
加大农村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投入力度,支持地方统筹用于消除大班额,基本补齐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短板。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财政部会同教育部督促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切实发挥统筹作用,指导地方做好义务教育有保障攻坚工作。在坚持既定的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的基础上,精准施策,最大限度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尤其是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和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倾斜。
财政部表示,“十三五”时期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经费达7495亿元,年均增长5.97%,其中用于农村地区的资金占比一直保持在90%左右;用于中西部地区的资金占比保持在80%以上。全国每年约1.54亿学生免除学杂费并获得免费教科书,约2500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约1400万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实现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两免一补”经费可携带,营养改善计划惠及约3200万贫困地区学生。(记者 曲哲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