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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7月初在江苏召开全国乡村产业振兴推进会,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作出全面部署。各地制定了有效的配套措施,正在形成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热潮。
加快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各项措施落实。指导意见下发和推进会召开后,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采取不同形式进行贯彻落实。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安徽、江西、广西、海南、青海9省(区、市)省委或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乡村产业振兴做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要把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批示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定位,坚持走市场化的发展路子,进一步优化财政、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环境,加快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乡村产业体系。内蒙古、吉林、上海、安徽、江苏、福建、山东、湖北、广东、贵州、陕西11省(区、市)已召开全省乡村产业振兴推进会,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进行具体部署。河北、浙江、广西、四川、宁夏5省(区)正在筹备召开全省乡村产业振兴推进会议。
制定实施意见,明确发展路径和工作重点。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乡村产业抓什么、怎么抓进行系统谋划,研究制定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2个省(区、市)及新疆兵团,制定本省(区、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乡村产业振兴的路径、重点产业和保障措施。湖南省编制《乡村产业振兴专项规划》,四川省编制《乡土特色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明确乡村产业发展思路目标、区域布局和配套措施,引导资金、技术、人才向乡村聚集。
细化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各地围绕“人、地、钱”等要素,制定配套政策,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强化用地保障。四川省印发《关于规范实施“点状用地”助推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湖州市印发《关于保障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设“标准地”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江苏省制定《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促进全省乡村振兴的通知》,解决乡村产业用地难、成本高等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广东省从2018年开始,每年财政安排25亿元,连续3年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争取每个县建设一个现代农业产业园;每年财政安排10亿元,连续3年支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广东特色的小而精、小而强、小而美、小而高、小而特产品。福建从2019起,每年财政安排100亿元资金,在全省50个重点县(市、区)、100个特色乡镇、1000个行政村开展乡村产业振兴试点示范。陕西省整合10亿资金,在全省开展乡村产业“3+X”行动,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北京市2019年安排5000万元农业改革发展资金,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同时,各地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业。强化人才培养。各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技能培训,建设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引导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入乡创新创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新创业,支持“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和能工巧匠积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培育乡村产业振兴新动能。
健全协调机制,构建合力推进发展的格局。各地整合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内外互动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建立协调机制。广东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专门设立了乡村产业振兴专项组,统筹乡村产业振兴动员部署、工作调度和政策保障等。贵州省委书记孙志刚提出“来一场振兴农村经济的产业革命”,建立顶层设计、干部培训、政策保障、督查指导和绩效考核五步工作法,每位省领导负责一个特色产业发展。吉林省建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联盟,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合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建立考核机制。四川省建立乡村产业推进机制,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创设和推动落实等情况的考核。湖南省将乡村产业振兴列入市(区、县)年度考核内容,对重视程度不够、政策落实不力的进行约谈、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