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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 齐中熙、樊曦)临近岁末,农民工工资支付迎来高峰,一场“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正在全面展开。此次行动不仅为农民工“讨薪”,更要用制度化、法治化手段根治欠薪顽疾。
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明确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求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对拒不支付拖欠工资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从11月15日到2020年春节前,攻坚行动的执法范围包括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筑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并将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作为执法检查重点。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打通了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渠道。”这位负责人说。
各地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集中排查整治,清理化解历史欠薪陈案,坚决防止新欠。欠薪犯罪涉案在逃犯罪嫌疑人将“无处可逃”。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上网追逃,加大追捕缉拿力度。同时依法及时查询、查封、冻结涉案账户和财产,最大限度帮助农民工追回被欠工资,挽回经济损失。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从“治理”到“根治”,近年来,一张“农民工工资保障网”逐渐织密织牢。
2011年,“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正式纳入刑法调整范围;2017年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2018年,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陆续公布。
据统计,2011年至2019年9月,人社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6719件,各级人民法院对7674名被告人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