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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本级出台补助办法推进生猪养殖业转型发展
作者:贾新颖 文章来源:本站采编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22 【字体:
    记者11月19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养殖行为,加快生猪养殖业转型发展步伐,近日嘉兴市出台了《嘉兴市本级生猪养殖业转型发展项目资金补助办法》。根据该办法,从2013年起嘉兴市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无害化处理,鼓励生猪养殖户转产转业,从事生态高效现代农业。
    养猪在嘉兴农村是沿袭千年的传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养猪成为鼓起一部分农民钱袋子的重要来源。2012年,嘉兴生猪养殖业规模达到734.19万头(另有能繁母猪31.85万头),占浙江省饲养量的19%。随着生猪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局部区域已远远超过环境的承载力。此外,不少养殖户的养殖方式较为落后,养殖行为不规范,这些都要求嘉兴市努力推动生猪养殖业减量提质和转型升级。
    “为了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切实加快生猪养殖业转型发展的步伐,我们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生猪养殖业转型发展资金转移支付的测算办法。《办法》明确了生猪转型发展资金必须用于转型项目建设。通过补助,重点加强对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态化生猪养殖场以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畜禽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转产转业等项目的支持,积极扶持生猪养殖户向蔬菜、水果、花卉、食用菌等7大主导产业转产转业。”市财政局农业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介绍,本次资金补助的对象为市本级下达生猪减量提质工作任务地区的有关单位。市财政将综合考虑各单位生猪减量提质和设施改造提升的目标任务、实际工作量等情况,对申报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记者了解到,此次补助资金预安排5000万元。补助资金将先下达到区财政,再由区相关部门会同区财政根据本地项目申报实际情况具体分配落实到各项目申报单位。同时,在资金拨付中,市财政将先预拨60%的资金,然后在项目验收后再进行资金结算。此外,补助项目确定后市财政局还将会同市农业经济局等相关部门,定期对生猪养殖业转型发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根据监督和评估结果实施相应的激励约束措施。
    “比如说实施生猪生态规模养殖、当年度生猪减量数明显超过市下达计划数的地区可以获得适当的奖励;当年度生猪减量数低于市下达任务的地区,则要同比例扣减相应补助资金;而当年度生猪养殖量环比增加的地区,下一年度将取消补助资格,同时将被追回补助资金,只有养殖量恢复至上一年度水平时,才能重新列入补助范围;此外,未按规定方式将补助资金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的地区,我们则会会同市农经局等相关部门责令其改正。”该负责人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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