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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讯:近日,湖北省工商局、省农业厅出台了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工作意见,规范了家庭农场登记行为,只要具备5个条件就可开办家庭农场,当上农场主。
申请家庭农场设立登记,应向工商部门登记机关提交5种材料:设立登记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及表明有亲属关系的全体投资人签署的说明材料;用于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经营权证明,其中属于投资人家庭或本人承包的农村土地,提交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复印件;属于流转取得的农村土地,提交乡(镇)财经所(经管站)出具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备案证明》;家庭农;国家工商总局提交材料规范中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