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就河南籍消费者赵正军要求公开生乳新国标制定会议纪要的公开申请进行了重新答复,称会议纪要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不属于卫生部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因此不予公开。
12月26日,赵正军决定再次起诉卫生部,以“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要求法院撤销卫生部的上述答复。
2010年新修订的生乳标准中,乳蛋白含量从1986年的每100克生乳蛋白质含量不低于2.9克降到了2.8克,菌落总数则从2003年的每毫升≤50万调至≤200万。新标准中蛋白质含量远低于发达国家3克以上的标准,而菌落总数放宽数倍后,是美国、欧盟(10万)标准的20倍。
为了搞清楚制定新标准时,到底存不存在“中国生乳标准被个别大企业绑架”的情况,赵正军向卫生部提出了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公开生乳新国标制定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国标委’)编写的会议纪要”。但是,卫生部以“食安国标委为技术机构,其会议纪要不属于卫生部政府公开范围”为由,拒绝了赵正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
关于会议纪要是否属于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一些专家也有不同意见。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就表示,会议纪要确实属于决策过程中的过程性事项,如果这种涉及细节的信息也要公开,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干扰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但生乳国标这种事关乎大家的利益,相关部门应该在最大限度上予以答复。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吕艳滨则认为,会议纪要虽然属于过程性信息,但无法公开的此类信息必须满足几个条件:如过早公开可能导致社会混乱、公开可能导致参与讨论的人员无法公正地发表意见、过早公开可能导致某一部分人因此获取非法利益等。因此,相关部门将一些可以归为过程信息的政府信息,一律简单排除在信息公开范围之外的做法却是不恰当的。
在11月23日延长答复期限后,卫生部在12月13日的答复中坚持其在庭审中的依据,认为会议纪要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规定,不属于卫生部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因此不予公开。
赵正军表示,随着生乳国标的公布实施,会议纪要已不属于处于讨论中,原来的过程性信息也就不再继续是过程性信息了。
据了解,生乳是指从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未添加外源物质,未经过加工的常乳。并且产犊七天后的初乳、应用抗生素期间和休药期间的乳汁、变质乳不应用作生乳。
【背景回顾】
生乳新国标一夜倒退25年
赵正军告诉记者,他两次起诉卫生部,缘于2010年3月新修订的生乳新国标出炉。该国标一出台,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
在生乳新国标中,乳蛋白含量从1986年的每100克生乳蛋白质含量不低于2.9克降到了2.8克,远低于发达国家3克以上标准;菌落总数则每毫升≤50万放宽到≤200万,高于欧美标准的20倍,新国标一夜之间倒退25年。
曾任中国奶业协会常务理事的王丁棉得知这个标准后,公开炮轰该标准为“全球最差,是全球乳业的耻辱”,并称生乳标准被大企业“绑架”。
“标准企业绑架说”指向的企业是蒙牛、伊利和光明。事实上,该国标公布后,方案具体的起草单位和个人并未在标准中具体介绍,似有“难言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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