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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生物安全。
《通知》指出,春季是动物疫病高发期,各地要高度重视,逐级压实防控责任,逐项明确各环节监管责任单位和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指挥部作用,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动物防疫全链条监管,严格疫情处置、调运监管、溯源追踪和案件查处,形成防控合力。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提高防疫意识,承担防疫主体责任,落实动物疫病免疫、检测、洗消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
《通知》强调,要切实强化动物疫病排查和入场采样监测,及时掌握疫病流行态势。严格疫情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报告监测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境外特别是周边国家和地区动物疫情监测,强化互市贸易、进口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管,打击走私行为。按照2023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恶意散布虚假动物疫情信息、牟利套利等行为,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全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制定实施本辖区的强制免疫计划。督促规模养殖场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导散养户落实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实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确保免疫抗体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积极推进“先打后补”,进一步完善强制免疫和补助政策实施机制。加强信息调度,及时报告集中免疫等工作进展。强化物资储备和调配,确保动物防疫物资质量合格、数量充足、运输畅通,满足防疫工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