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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前三季度,各地已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8986亿元——地方债发行提速增效
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之一,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一直广受社会关注。财政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各地已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8986亿元,其中专项债券22167亿元。地方债发行节奏加快、投向领域进一步优化,有助于稳投资、稳增长、补短板,为对冲疫情影响、促进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提供了有力支持。
发行节奏明显加快
三季度地方债发行节奏加快,使用结构明显优化,使用绩效提升。从发行进度看,前三季度总体慢于去年同期水平,但第三季度新增地方债发行量明显增加,共计发行14186亿元,比第二季度有所增长。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龙小燕认为,地方债发行之所以呈现先慢后快特点,主要是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保障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推动形成高质量实物工作量,维护经济基本稳定;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专项债项目把关,适当放宽地方债发行时间要求,从源头防范化解地方债风险。
从投向领域看,地方债使用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增地方债券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较好地保障了地方合理融资需求,补上民生领域短板,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
值得注意的是,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有所增长。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已发行再融资债券25675亿元,显著高于去年同期水平。龙小燕认为,这是因为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工程的后续融资,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妥善化解存量债务。
经全国人大批准,今年预算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4700亿元,比2020年略低,但仍高于2019年水平,体现了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可持续,不急转弯。目前财政部已下达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267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00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4676亿元。
“尽快发债是推动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先决条件,财税、金融和发改部门要形成联动,地方政府要抓紧落地落实,中央层面要加强监督检查,协力做好地方债券发行工作。”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
专项债撬动有效投资
在稳投资、稳增长方面,专项债券具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用好今年安排的3.65万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是推动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抓手。
今年我国宏观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专项债券恢复常态化管理,发行时间要求适当放宽,上半年发行速度有所放缓,但随着拉动有效投资需求的增长,加快专项债发行和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成为当务之急。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李大伟近日表示,财政部将继续加强对地方的指导,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尽量在11月底前发行完毕。
“进入三季度后,专项债发行步伐已明显加快。9月份新增专项债券发行了5231亿元,占9月发债总额的70.9%,占全年已发新增专项债的24%。”何代欣表示,专项债发行需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其发行和使用进度加快,意味着年底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望达成。
专项债发行提速,为重大项目、重大战略的推进提供了资金支持。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地方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约五成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领域重大项目;约三成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卫生健康、教育、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重大项目;约二成投向农林水利、能源、城乡冷链物流等领域重大项目,为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争取明年专项债券早发行、早使用,不少地方已开始谋划2022年专项债申报储备工作。
例如,广东云浮市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布置做好明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江西南昌市召开2022年专项债项目储备工作协调推进会议,就明年专项债项目储备的申报领域、申报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和强调,等等。
专项债发行的目的在于使用,在提速发行的同时,还需注重提质增效用好筹集资金,加强监督管理。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白景明表示,要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进行双监控,细化“借用管还”的全链条管理,“专项债的发行不能为了发债融资而发债融资,而是要确保债务资金能够切实用到项目上,要保证国家重大战略落实,真正保障民生”。
防范化解潜在风险
防范化解风险是地方债高质量、可持续发行的必然课题。近年来,财政部不断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压实地方政府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明确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确保法定政府债务不出现任何风险。
不过,在实际发行使用中,部分地区仍然存在违规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的问题,有的甚至用于“面子工程”,给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埋下了隐患。
何代欣认为,应加强项目审核把关、落实刚性约束,对违法违规举债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严肃查处、从严问责。同时地方要提高风险意识,注意发债规模与本级财力挂钩,减轻还本付息压力。此外,今年以来大宗商品、能源资源类产品价格波动大,重大工程推进和预算执行面临挑战,各地要及时做好工程预算预估和资金风险管理。
“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龙小燕认为,未来可从三方面防患于未然:一是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存量风险,例如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等措施,妥善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二是防范地方政府债务增量风险,通过加强专项债券项目把关,敦促地方做好项目储备、前期工作与融资收益平衡。三是可鼓励地方采用本金分年偿还、可提前赎回等方式优化专项债券还款方式,按照项目与债券期限相匹配原则优化债券期限结构设计等。
在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风险的基础上,还应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的促进作用。
“要做好地方债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工作,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是有成本的,这就需要研究好项目设立的必要性,避免重复立项,避免低效益、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项目。”白景明表示。
龙小燕也建议,应动态监测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有关部门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推进难题,对于确实因准备不足或其他原因无法开工建设的,要简化调整手续,尽快规范调整资金用途,将资金用于能够高效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上去。(经济日报记者 李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