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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决定2020年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鼓励各地优先采取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中央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这份名为《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进城,兼顾工业品下乡,对承担疫情防控相关重要物资保供任务、且工作突出的电商、物流、商贸流通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中央财政资金实行“鼓励发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重点支持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等。
通知提出,各地可从实际出发,细化建设内容和支持标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2020年坚持扶贫导向,加快建设进度,加强产销对接。带动贫困户增收。基础较好的县以建立市场化、可持续的农村电子商务运营体系为目标,推动农村商贸流通转型升级,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服务乡村振兴。
通知强调,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征地拆迁、购买流量、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等。对2018年当年及以前年份已下达资金中未安排使用部分统一收回,可统筹用于支持农村流通领域。
据了解,自2014年起,我国连续6年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全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到目前为止,已累计支持1180个示范县,实现了对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全覆盖。农村网络零售额由2014年的1800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1.7万亿元,规模总体扩大8.4倍。 (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