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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传播途径有变化吗?口罩等物资怎么保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权威回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2/6 【字体:

2月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负责人和国家医疗专家组成员介绍医疗物资保障的生产、调度、进口等相关工作最新进展,以及解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新版的指南有什么不同?保障物资供应有哪些措施?我们为你整理了发布会上的这些要点——

新版指南有这些不同

无症状感染者可能是传染源?

无症状感染者本身没有明显的发热、乏力、肺炎等临床表现,但检查结果核酸是阳性。新版指南明确,无症状感染者也有可能成为传染源。无症状感染者,相对病情偏轻,病毒量的多少和病情轻重还是有一定相关性的,就是说病毒量会比较少,因此在传播能力上会比重病人的弱一点。

轻症病例为何被列入指南?

随着检测能力的提高,专家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不仅有肺炎的表现,有一部分病人表现比较轻、病程史中没有肺炎,但是仍然具有传染性。将这一类病人加入诊断分型,一是为了对这部分病人进行隔离治疗,更好地控制传染源。二是对病人基本的特征更加详细的进行描述。

疑似病例判断标准有变化?

对疑似病例中的发热症状新版指南做了更正,将“发热”改成了“发热或者是呼吸道症状”,尽管有可能增加疑似病例的数量,但能够及早搜索出不太典型的病例,早期发现病人,早期诊断、早期隔离治疗,对于控制疫情、控制传染源有好处。

此外,由于基层医疗机构不具备CT等设备,湖北去掉了“肺炎影像学特征”,只要病人具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情况下,结合流行病学史,可当做疑似病例进行诊断。

传播途径有微调?

第五版诊疗方案修改为“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气溶胶和消化道等传染途径尚待明确”,是基于对临床疾病的不断认识加深所总结出来的。气溶胶的传播在呼吸道传染病中是可以看到的,但对于新型冠状病毒,目前尚不明确有没有气溶胶传播的情况。此外,尽管在粪便中查到病毒,目前没有更多的证据证明会有肠道的传播。传播途径的微调证明这些现象被关注,但今后有证据时可能会更改传播途径的写法。

物资保障有这些措施

怎么保障口罩供应?

国家发改委正在积极协调解决口罩短缺问题。一是在供应方面,抓紧复工,提高产能,增加供应。总体来看,口罩产量呈现持续上升势头,尤其是防治一线急需的医用N95口罩。据初步统计,截至2月3日,全国22个重点省份口罩产量已经达到1480.6万只。二是在使用方面,要科学使用、合理使用。医用N95口罩重点是保障一线医务人员的需要,一般防护请尽量不挤占宝贵的医用资源。

如何满足武汉物资需求?

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根据武汉疫情防控的需求,对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和负压救护车及相关物品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拨。截止到2月4日,国内生产的企业累计向湖北发送医用防护服21.9万件、护目镜23.3万个。工业和信息化部向部分重点医用物资生产企业派驻了特派员、工作组,对重点物资的生产、复工、发运情况进行督导协调,建立了从生产、发运到收货的闭环,使生产发运全过程实现可控、可追踪,及时到达武汉,到达之后,交给武汉物资保障平台,确保物资能够及时发放。

进口物资如何最快通关?

疫情发生以来,海关总署在全国各通关现场设立了专门的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物资提供更便捷高效的通关服务。海关总署下发通知,要求第一时间为相关物资办理通关手续,对进口捐赠物资,实施快速验放。同时,对于境外捐赠的疫情物资,海关可以凭主管部门的证明先登记放行后补办手续。此外,海关总署进一步明确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的具体措施,对于专门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等等,通过各类方式进口的以及旅客携带和通过邮寄快递方式进境的疫情物资做到即到即提,确保通关零延时。

据统计,2020年1月24日以来,全国海关共验放疫情防控物资17.1万批次,3.77亿件,价值12.16亿元。从进口的疫情物资的品类来看,其中有77.3%是防护用品,共有3.67亿件,价值9.4亿元。这些物资中主要包括口罩有3.28亿只、防护服385.4万件、护目镜62万副。医疗器械共45.3万件,价值70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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