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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全省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治理进度滞后的现状,省环保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省11个设区市、2个省直管市环保部门,每月对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项目开展一次督查和调度,以养殖量和污染物去除效率确定需要优先治理的重点县(市、区),强力攻坚,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对减排进展缓慢的地区,河北省将采取警告、挂牌督办直至环保区域限批的措施。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减排治理进度滞后
“畜禽养殖业在我省水污染物减排中举足轻重,但是目前其污染减排治理进度明显滞后。”省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赵根喜介绍,2013年,全省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全省总排放量的68.3%和40.2%,较2010年下降6.65%和5.74%,下降率仅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63.9%和41.6%。
此外,根据各设区市与省政府签订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2015年全省8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要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但是预计今年全省仅能达到50%,与目标任务差距较大。
对畜禽养殖场污染物进行全过程控制
针对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的严峻形势,省环保厅要求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市环保部门,要分析进度滞后原因,并对治理进度进行科学规划、整体推进。
要选取合理的畜禽养殖业减排治理模式,各地要梳理列入年度减排计划书项目,逐个调查摸排,突出重点、难点项目,特别是对影响全局减排的重大项目,要落实专项资金,完善具体措施,促进养殖企业由传统养殖方式向清洁养殖方式转变,对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污染物进行全过程控制。
建立污染减排电子台账。省环保厅提出,对污染减排设施、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各地环保部门要强化生产运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现有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的,尽快填平补齐。对没有建设减排设施和管理措施不落实的,要立即整改。财政资金支持的污染减排项目,必须按照计划要求,按期建成。要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包括粪便、沼渣、沼液、垫料等)处置利用以及畜禽存出栏量的日常记录。
完不成减排任务将严肃追责
加大对畜禽养殖业治理项目的监管力度,省环保厅提出,环保部门要强化对畜禽养殖业减排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建立减排项目定期督查和调度制度,督促减排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适时划定禁养、限养、适养区。
设区市和省直管市环保部门每月要开展一次项目督查和调度,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未按期限完成的项目,按照年度考核办法扣减所在市和县(市、区)减排分值。对问题突出的,要实施挂牌督办。对措施不落实、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减排进展缓慢的地区,要实施警告、挂牌督办直至环保区域限批。
“年底省环保厅还将对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市进行畜禽养殖业减排分项行政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完不成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赵根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