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农牧)局,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质〔2010〕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本辖区、本行业“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的实施。为贯彻落实好农业部通知精神,近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专项督导组以“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对11个设区市“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抽检。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市农业部门要明确负责本项工作的领导和联系人,认真做好“三品一标”自查和信息报送工作。《“三品一标”工作负责同志及信息报送人员统计表》于4月30日前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二、从4 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将“三品一标”进展情况和《“三品一标”自查情况统计表》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三、各市农业部门要以县(市)为起报点,整理本辖区“三品一标”认证情况,填写《“三品一标”认证情况统计表》,汇总后于4月30日前报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人:李清华,电话:86215298,邮箱:115905455@qq.com。
附件:
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12]3号),着力加强“三品一标”监管,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品牌公信力,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示范带动作用,我部决定开展“‘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三品一标”相关管理规定,以“着力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不断提升品牌公信力”为主题,严格生产管理、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加强品牌宣传,推动“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水平。实现获证单位100%签订承诺书,100%落实内检员制度,100%达到生产有规程、过程有记录。
(二)进一步完善认证制度。确保“三品一标”认证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检查员100%签订责任书。
(三)加大证后监管力度。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强化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并对外公告。
(四)提高规范使用标志水平。对伪造、冒用、超范围、过期使用标志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三品一标”的公众认知度和美誉度大幅提高。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生产控制,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以强化获证单位质量责任为核心,以促进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获证单位的生产指导和监管。一是强化获证单位技术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生产水平。二是加强生产指导,督促获证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档案记录,落实标准化生产管理措施。三是推行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所有获证单位均应与省级“三品一标”工作机构签订向社会保证质量和规范使用标志的承诺书,县级以上“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应当督促获证单位切实履行承诺,建立获证单位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管理。
(二)强化认证审核把关,提升认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从严从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把产品认证准入门槛,严格认证程序,确保认证工作质量。一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认证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现场检查规范,把住认证审核关键控制点,提高检查员现场检查的审核能力。二是要强化检查员注册管理,建立检查员责任考核机制。三是强化对现场检查工作符合性和有效性的抽查,确保现场检查质量。
(三)强化证后监管,提升品牌公信力。要按照“产品质量可靠、使用标志规范”的目标,加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一是获证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活动,提高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能力。二是加强对获证单位的实地督导,重点检查获证单位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操作、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包装标识、标志使用和质量追溯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建立“三品一标”监督抽查制度,将“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部纳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加大抽检比例和频率。四是开展市场跟踪检查,突出大中城市和经营主体,各省(区、市)跟踪检查的经营单位不得少于50家,重点检查“三品一标”标志使用情况和假冒行为。标志使用不规范产品,限期整改;过期使用标志或超范围使用标志产品,依法查处;假冒产品,严厉打击。五是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对在执法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中判定不符合“三品一标”标准和要求的,一律坚决淘汰出局,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告。六是开展技术培训活动。对超市、批发市场等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三品一标”知识培训,引导经营单位建立查标验证制度,把好进货准入关。七是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县级以上“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应当有专人负责举报、投诉事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四、主要活动
(一)3月下旬,启动“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
(二)4-6月,部署“三品一标”产品专项跟踪抽检。
(三)5-8月,开展认证工作质量督导检查。组成督导检查组,对部分省(区、市)的认证现场检查工作质量进行督导核查。
(四)7—10月,组织开展获证产品专项检查。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部分省(区、市)的“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和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五)11月,依托2012年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展示“三品一标”成果,促进“三品一标”发展和市场贸易。举办消费者喜爱的“三品一标”知识竞猜互动活动和“三品一标”发展成果报告会。
(六)2013年1月,借助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进行总结。
五、组织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省(区、市)要深刻认识“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将“三品一标”作为日常工作重点来抓。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各省(区、市)的“三品一标”品牌提升工作由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牵头,会同各相关厅(局、委、办)共同负责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本地区“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的实施。
(二)狠抓落实。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区、市)“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充分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品一标”和农业综合执法力量,将提升行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省(区、市)实施方案3月25日前报部监管局,抄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三)强化沟通和宣传。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提升行动的进展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从4月份开始,每月30日前向部报送一次进展情况,主送部监管局,抄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同时,对“三品一标”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重大进展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在提升行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加强沟通和联系。联系人: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薛志红,联系电话:59192322,传真:59193315;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姚文英,联系电话:62191443,传真62115730;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王华飞,联系电话:62132350,传真:6211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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