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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贮存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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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贮存要分类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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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本站编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24 14:03:01
一、在空气中易变质的兽药,如遇光易分解、易吸潮、易风化的药品应装在密封的容器中,于遮光、阴凉处保存。
二、受热易挥发、易分解和易变质的药品,需在3至10摄氏度条件下保存。
三、易燃、易爆、有腐蚀性和毒害的药品,应单独置于低温处或专库内加锁贮放,并注意不得与内服药品混合贮存。
四、化学性质作用相反的药品,应分开存放,如酸类与碱类药品。
五、具有特殊气味的药品,应密封后与一般药品隔离贮存。
六、有效期药品,应分期、分批贮存,并专设卡片,近期先用,以防过期失效。
七、专供外用的药品,应与内服药品分开贮存。杀虫、灭鼠药有毒,应单独存放。
八、名称容易混淆的药品,要注意分别贮存,以免发生差错。
九、药品的性质不同,应选用不同的瓶塞,如氯仿、松节油,宜用磨口玻璃塞,禁用橡皮塞,氢氧化钠则相反。另外,用纸盒、纸袋、塑料袋包装的药品,要注意防止鼠咬及虫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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