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疫苗应在8℃以下冷藏条件下运输。稀释后的疫苗应放置在8℃以下冷藏容器内,严禁冻结,并在2小时内用完。
2. 只能对健康猪进行免疫接种。对体质瘦弱、精神委靡、发烧、食欲不振等猪只均不应接种疫苗。
3. 免疫接种用的各种工具应事先消毒。严格按“一猪一针头”操作,要保定好猪,严禁打“飞针”。
4.注射部位选择与注射方法。正确注射部位位于耳根后3指、具背中线5指处的臂头肌肉内,注射时针头与地面平行,避免将疫苗注射进脂肪组织影响疫苗的吸收。注射部位应先剪毛,然后用碘酊消毒,再进行注射。
5.由于猪脂肪组织较厚,为了使疫苗能够注射到肌肉组织,不同体重的猪只要选用不同长度的针头。
6.在猪瘟疫区使用疫苗时,须在兽医指导下进行免疫接种,并在接种后1周内逐日观察猪只反应。
7.用过的疫苗瓶应予以深埋或焚毁,使用过的器具应进行彻底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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