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兽药的现状
化学药物有成千上万,但不是每一种化学药物都可以作兽药,要作为兽药,必须有必要的药理、毒理及临床资料与质量检测标准,经过农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以成为兽药,才可以进行生产、销售与使用。目前,我国除了“兽药典”外,还有部颁“兽药质量标准”、“兽药规范”及“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其次是大量的地方兽药质量标准。在2000年版“兽药典”(化药部分)中共收载产品(包括制剂)423种,其中:抗菌药96种(抗生素59、合成35、增效2),消毒防腐与解毒类47种(消毒防腐35、解毒12),抗寄生虫类52种(蠕虫25、原虫25、杀虫2),神经系统93种(解热镇痛抗炎27、肾上腺素22、麻醉、保定15、镇静14、其它15),消化与泌尿生殖系统34种(消化14、利尿10、生殖10),血液循环31种(血容量补充、酸碱平衡23,强心、贫血8),呼吸道止咳平喘6种,营养类40种(维生素31),预混剂11种,辅料12种。就“兽药典”收载产品而言,兽医专用药(原料与制剂)51种,占收载品种的12%,复方制剂7种(片剂3、注射液4),占1.4%,粉剂8种(可溶性7),约占2%,这些产品所占的比例太少了,体现不出“兽药典”收载产品为兽医人员服务的特点,我认为主要是兽医专用药的研究、开发力度不够,专门研究机构少,人员不足,经费无着落,一直是阻碍兽医专用药发展的因素。这与我国这个畜牧大国很不相配。在上述统计中,还可发现,治疗呼吸道病的药也少,由于家禽的呼吸道病最为常见,实践中治疗这一类病的药并不少,只是多为地方质量标准产品。
地方标准产品,为我国畜牧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成绩是肯定的,但由于地方产品多数为复方制剂或中西制剂,清理和整顿地方质量标准的工作难度非常大,至今也没有完全搞好,这是一块既不能少又难啃的骨头,也是易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要整顿兽药市场,必须先作好这一部分的工作。
二兽药的质量现状
随着我国畜牧业的迅速发展,兽药品种与数量也有很大的增长,经过多年的努力,兽药产品的质量也有所提高,但是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产品的合格率还比较低。据统计,2000年前三季度27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抽检结果表明:合格率仅为64.2%。第四季度20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抽检结果:合格率为69.9%。2001年上半年的合格率为69.24%,下半年的抽检结果,按农业部办公厅文件农办牧(2002)43号文统计,合格率为70.89%。从上述统计结果来看,产品质量虽有提高,但仍不能令人满意,其实,这些年来产品的合格率一直在65%-70%左右徘徊,兽药行政管理部门一直在加大监管与抽查力度,见效却不大。我认为,问题主要出在地方品种上,对于那些主要成分相同,但名称却千差万别的产品,根本就无法应对,特别是那些不说主要成分的产品,就更没法了,最后不得不绕着走——不抽检,因为你抽来也无法进行检验,即使省、市药监所能提供检测标准,但有时又发现处方组成不合理,使得最后也很难下结论,否则无形之中你就认可了该产品的合法存在。在农业部已公布的不合格产品中,多数为地方标准产品,据43号文中统计,其中含量超标示量的有50批,占不合格产品的7%(最高的为标示量的459%——新疆所抽检的牧乐肾宝,西普乐中的盐酸环丙沙星为235%。湖南所抽检的百球解中的磺胺喹恶啉为333.1%),当然也有含量为0的产品(云南所抽检的畜用土霉素片、盐酸左旋咪唑片)。地方产品质量上去了,兽药质量的整体水平就能提高。
兽用生物制品方面质量一直不错,在农业部办公厅文件农办牧(2002)43号发布的通报中,经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抽检结果,合格率为95.48%。虽然离100%还有很大差距,但比化学药品部份的质量好多了。
三兽药的使用
现代养殖业日益趋向于规模化、集约化,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大量的疫病问题,为了提高饲料报酬和满足人们对动物性食品的需要,需要大量使用饲料药物添加剂,这已成为保障我国畜牧业发展不可少的一环。然而,由于养殖业界一些人士缺乏科学用药的知识,或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出现了不合理用药与非法用药的不良现象,以致造成我国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超标的严重后果,根据美国上世纪七十年代,对兽药残留的调查,发现残留超标的原因:76%是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的,12%是饲料加工或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造成的,6%是贮存不当造成的,另外6%是不正确使用药物造成的。这些数字很值得我们借鉴,目前,造成我国兽药残留的原因,大致有如下;
1非法使用违禁药物
上世纪60-70年代,滥用己烯雌酚给鸡催肥,造成女性小孩性早熟及男性的女性化,曾引起普遍关注,也造成内地肉鸡在港销售受阻。
近年来,我国使用最多,损失最大,最受各级政府关注的违禁药物是盐酸克仑特罗(又叫瘦肉精),据广东省兽药监察所罗所长说,2000年他们所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检,盐酸克仑特罗阳性率高达59.4%。后来又在顺德、增城、博罗及四会等地,查出大量非法生产、出售含盐酸克仑特罗的饲料添加剂。2001年1月浙江省的杭州、金华、嘉兴等地,相继发生6起食物中毒事件,在送检的食物样品中,检测出了不同浓度的盐酸克仑特罗,2001年11月,广东河源市480人,因食了含瘦肉精的猪肉(或内脏)而中毒,瘦肉精的严重性已引起各地各级政府的关注,农业部2002年3月5日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其后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公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为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公告,可见问题的严重性。北京市政府,还把让全市人们吃上“放心肉”作为办实事来抓。
另外,在养鱼池中用剧毒农药1605杀池中浮游生物,在饲料中添加避孕药、雌性激素养黄鳝、甲鱼,在猪饲料中添加氯丙嗪等镇静药,这些都不是什么机密了,造成的后果也将是十分严重的。
2不遵守休药期规定
兽药用于防病或治病是有疗程规定的,有病的动物也不可能无休止地吃药,特别是药物饲料添加剂,都规定了休药期,如抗菌促生长的喹乙醇预混剂,体药期是35天,据了解:不少饲养场一直使用到屠宰前,这种作法怎么能做到药物残留不超标。同样,一些抗球虫药如二硝托胺、地美硝唑、氯羟吡啶、盐霉素、盐酸氨丙啉、磺胺喹恶啉等,都注明了产蛋期禁用与休药期,但不少蛋鸡场,都没有遵守这些规定,造成鸡蛋中药物残留超标。等到有一天闹到大家都不吃鸡蛋了,就晚了,就完了。
3超剂量、超范围(对象)用药
一些养殖户在饲养的动物生病后,心情非常急,听说有好药时,加大用药量或用药次数,希望早一日把病治好,甚至病治好了,还时不时用药防病。特别是在饲料中添加药物时,听说有促生长作用,就超量添加或超长时间添加,其结果造成中毒死亡或药物残留超标。如:喹乙醇可以制成预混剂,在该产品的质量标准中,非常明白地写有“禁用于禽;体重超过35公斤的猪禁用;休药期35日”,就有人不看这些规定,用于家禽,造成鸡、鸭全部死光,用于育肥猪的饲料添加,造成猪肉中喹乙醇残留超标。
4不遵守有关标签的规定
在兽药管理条例第八条中,规定标签必须写明兽药的主要成份、含量等,但一些兽药厂或饲料厂借口保密,在产品的标签上,不注明有效成分或所添加兽药名称与含量,使用户在不知情下一直用到动物上市,造成动物性肉食品中药物残留超标。
四兽药残留的危害
近年来,兽药残留引起食物中毒和影响畜禽产品出口时有报道,并已逐渐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兽药残留不仅可以直接对人体产生急、慢性毒性作用,引起细菌耐药性的增加,而且还可以通过环境和食物链的作用,间接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控制兽药残留的发生。
1对人体的直接毒性作
(1)急、慢性毒性
兽药残留由于浓度低,加上人们食用数量有限,大多数药物并不能由于残留引起急性毒性,但也有少数人,由于吃了含有药物残留的动物性食品而发生急性中毒,前面所提到的广东、浙江等地吃了含盐酸克仑特罗的猪内脏而发生的急性中毒事例。许多兽药都有一定的毒性,据报道,如现已淘汰的氯霉素,就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磺胺二甲嘧啶能诱发人的甲状腺癌,硝基咪唑及硝基呋喃类药物,能引起人体细胞染色体突变和致畸胎作用,如果长期吃含有这些药物的动物性食品,就有可能产生慢性毒性作用,由于目前研究不够,诊断还跟不上去,故很少见到这方面的报道。
(2)特殊毒性
许多兽药都具有致畸、致突变及致癌作用(称“三致”作用),如苯丙咪唑类抗蠕虫药,通过抑制细胞活性,可杀灭蠕虫及虫卵,抗蠕虫作用广泛。然而,这种抑制细胞活性的作用,使其具有潜在的致突变性和致畸性。又如雌激素、硝基呋喃类及喹恶啉类,都已证明具有致癌作用。我记得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曾用喹乙醇作致突变试验的阳性对照物。
在人们日常的食物中,是不允许含有任何量的已知致癌物的,对曾用致癌物进行治疗或饲喂过的食品动物,屠宰时其食用部分是不允许有致癌物的残留。否则,人们长期食用含三致作用药物残留的动物性食品时,这些残留物便会对人体产生有害作用,或在人体中蓄积,最终产生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近年来,人群中肿瘤发生率不断升高,人们一直在怀疑这与环境污染及动物性食品中的药物残留有关。
(3)激素样作用
激素类(包括雌激素与同化激素),除用于疾病防治和同步发情外,还曾用作畜、禽的促生长剂,后来发现有致癌作用,先后被禁止用作促生长剂。上世纪八十年代,美、加因使用激素作为肉牛促生长剂,牛肉出口到欧盟遭到了封杀,美、加等出口国为此上诉至WTO,此案历时了10年,欧盟虽然败诉,但仍迫使美、加在出口牛肉的生产中,不使用任何激素。目前,我国一些人非法将这类药物用于畜禽、水产养殖,如果吃了含有这类药物残留的产品,有可能破坏人机体的激素平衡,干扰人的内分泌功能,影响生育能力,甚至发生癌症,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关注。
(4)过敏反应
许多抗菌药如:青霉素、四环素类、磺胺类及某些氨基糖甙类等药物,均可引起人的过敏反应,这些药物无论是全身,还是局部(乳管)用药,均可从乳汁排出,奶中的青霉素经加热都不能被完全破坏,喝了残留这些药物的奶,引起皮肤瘙痒和荨麻疹屡见不鲜,严重时,可出现过敏性休克,甚至危及生命。当这些抗菌药物残留进入人体后,就使敏感人群致敏,产生抗体,当这些被致敏的人,再接触这些抗生素或用这些抗生素治疗时,这些抗生素就会与抗体结合,生成抗原抗体复合物,发生过敏反应。
2对人类胃肠道微生物的影响
近年来,国内、外许多研究者认为,有抗菌药物残留的动物性食品,可以对人的胃肠道的正常菌群产生不良影响,部分敏感菌受抑制或被杀死,耐药菌或条件性致病菌〔如大肠杆菌〕大量繁殖,致使胃肠道中微生物平衡遭到破坏,使机体易发感染性疾病,而且由于耐药而难以治疗。
3对人类病原菌耐药性的影响
近年来,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细菌的耐药性不断加强,而且很多细菌已由单一耐药发展到多重耐药。动物饲料中添加抗菌药物比例很少,造成动物机体长期与低浓度药物接触,使得耐药菌不断增多,耐药性也不断增强。抗菌药物残留在动物性食品中,同样道理,也使人长期与低浓度药物接触,导致人体内耐药菌的增加。如今,不论是动物体内,还是在人体内,细菌的耐药性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现已证实,细菌的耐药基因可以在人群中细菌、动物群中细菌和生态系统中细菌间互相传递,由此可导致致病菌(沙门氏菌、大肠杆菌、肠球菌等)产生耐药性,而引起人类和动物感染性疾病治疗的失败。所有国家都应建立对食品动物中细菌耐药性的监测,对用作动物促生长与治疗用抗生素和可引起交*耐药的抗生素,应禁止使用,以免人类医疗资源的浪费。
五避免兽药残留的对策
发达国家早就开始关注兽药的残留问题。大多数国家,在评价和使用添加剂,均以《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的建议作为指导原则。我国虽已制定《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但滥用和超标使用兽药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为了避免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残留,必须做到:
1设立食品安全性检测行政管理机构
动物源性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畜禽性食品安全对人民生活质量的保障十分重要,由于食源性疾病的不断上升,恶性畜禽产品污染事件接二连三及畜禽产品生产加工(新技术与新工艺)带来的新危害,已成为影响国家经济发展,国际贸易和国家声誉的严重问题。各国政府都对畜禽产品安全问题,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我国政府主要领导人,对“菜篮子工程”的食品安全性和国内、国际食品贸易中出现的畜禽产品安全问题,也多次作过重要批示。
为了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为了我国农业及加工业的发展,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应该成立专门机构——国家兽医局,打破目前多部门(农业部、卫生部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割局面和地方保护主义,集中人力、经费及仪器设备,尽快制定“执业兽医师法”,规范兽医职业行为,为养殖业生产者提供良好的兽医职业服务。对饲料中添加药物必须有执业兽医师的处方,兽医师要承担处方责任。建立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制度,追究事故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严格执行兽药、饲料添加剂的安全使用准则,严厉处罚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抓紧研究、制定与国际接轨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动物源性食品兽药残留限量、检测方法标准及违禁药品速测方法标准。修订和完善饲料安全卫生强制性标准和兽药标签标准。建立和完善国家残留检测基准实验室(中心),加强各省、市级兽药残留检测实验室及监测体系。我国对兽药残留已制定了部分国标,农业部也已颁布了39种残留检测的标准方法,总的来说还不够完善,品种也不多,不能满足需要。
2制订兽药的休药期,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
2000年版“中国兽药典”第一部共收载了423种产品,但只有31种药物规定了休药期,这就给兽药残留的产生留下空间,所以制订兽药的休药期是当务之急,特别是2005年准备出版的“中国兽药典”,对收载品种更要慎重,人兽共用的产品更要慎之又慎,更不要在休药期方面留空白。制订兽药休药期的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同时又是一件很复杂的系统工程。休药期虽然会随饲养动物的种群差别,环境不同等因素的不同有所改变,但国外现有标准,还是值得借鉴的。
对已有休药期的药物及药物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休药期的规定,必须加强动物性食品的监测工作,建立兽药安全监测网络。
3加强宣传与教育
兽药残留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要从动物性食品源头上杜绝兽药残留,才是解决残留问题的最根本方法。要从养殖场、屠宰加工、贮藏、运输、直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动物食品安全的宣传与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只有他们的通力合作与努力,才能得到最安全的食品。目前主要是对生产者的教育。应告诉生产者:
(1)使用兽药要根据兽药种类、成分及致病微生物对药物的敏感性,合理用药,对症下药,要选择疗效高、作用强、代谢快、副作用小的药,不要用假、劣药品,不要乱用药,更不要滥用药。 (2)不要盲目地为了提高饲养效果、生长速度,而随心所欲地添加抗菌促生长剂(包括激素)。 (3)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八字方针,做好用疫苗的防疫工作,改善饲养条件与环境,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树立消毒胜于投药的观点,抗菌药只能抑制或杀灭一种或几种病原微生物,而一种好的消毒剂,却能杀灭几十种甚至上百种病原微生物,这不仅价钱便宜,又简单易行,而且还不会造成对食品的药物残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