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查兽药生产企业是否经过批准。
2 . 查产品批准文号。检查时先看产品有无批准文号,然后看批准文号的格式是否正确。
3. 查产品规模。看标签上标示的规格与药品的实际是否相符。主要是兽药的标示装量与实际装量是否相符。
4. 查兽药名称。兽药名称包括法定名称(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兽药名称)和商品名,兽药法定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兽药产品标签、说明书、外包装必须印制兽药产品法定名称,已有商品名的应同时印制。
5. 看兽药产品是否超过有效期。超过有效期的兽药即可判为劣药。
6. 查是否属于淘汰兽药或者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
7 . 兽药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注名“兽用”字样,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有注册商标、兽药名称、规格、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批准文号、主要成分、含量、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有效期、注意事项等。规定停药期的,应当在标签或说明书上注明。
8 . 兽药包装内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合格证的,不得出厂,兽药经营单位不得销售。
9. 片剂外观要整洁、色泽均匀,并有适当的硬度。普通白色药片若出现变色、发霉、疏松、受潮、粘连、表面粗糙或有结晶析出的,说明药片已变质,不得使用。
10. 兽用注射剂多用水针剂和粉针剂。注射剂外观主要从澄明度和色泽两项检查识别。
(1) 澄明度检查。水针剂除特殊品种有规定外,应均匀、澄明。若出现浑浊、沉淀、絮状物或其它可见异物等,说明药品已变质。
(2) 粉针剂主要是青霉素、链霉素等抗生素药品。正常的粉针剂晃动时应在瓶内自由翻动、无色点及异物;若出现色点变色,摇动时粉末明显粘瓶壁潮解、结块等现象的,均应视为产品变质,不能使用。
(3) 泽检查。注射剂的色泽发生变化,说明药物已发生化学变化。当色泽超过规定限度时,发生显着变化的,不能再使用。
11.散剂应干燥、疏松、混合均匀,色泽一致。若有受潮结块严重、潮解或液化以及变色的,说明药品已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