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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临床上如何科学合理的联合用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采编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9/15 13:44:12  文章录入:zhaoxiao  责任编辑:zhaoxiao
    农村广大养猪专业户与中、小型养猪场长期盲目的滥用抗生素预防与治疗猪的疾病,往往在养猪生产中与临床上造成严重后果,应引起高度重视。滥用抗生素主要表现在用药不对症、随意加大或减少药物的使用剂量、改变给药途径、药物配伍缺乏科学性与不遵守药物的休药期等。本文就兽医药品在临床上如何联合用药、对症用药,避免滥用抗生素谈点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滥用抗生素造成的危害

  1.1 滥用抗生素,会诱发某些抗生素如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四环素、链霉素、新霉素与氯霉素等,损害机体的免疫细胞,抑制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不仅降低机体的免疫力与抗病力,诱发各种疾病的发生,而且影响疫苗的免疫效果,造成免疫失败。

  1.2 滥用抗生素,可抑制体内的许多敏感菌群,因为抗生素除了杀灭与抑制病原菌外,对有益菌也有抑制作用,致使体内的正常菌群和真菌乘机大量繁殖,导致形成二重感染,并产生严重的耐药性菌株,给临床上预防与治疗疾病造成很大的困难。

  1.3 滥用抗生素,不遵守休药期,可造成药物残留,使其产品对人体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严重危害公共卫生的安全。

  1.4 滥用抗生素,有时使用剂量过大,对动物可引发过敏,甚至中毒而造成死亡。

  1.5 抗生素使用不对症,不合理,缺乏科学的配伍,其预防与治疗效果很差,往往导致治疗失败,增大死亡率,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2、兽医临床上如何科学合理的联合用药

  2.1 抗生素的联合使用

  2.1.1 青霉素类药物(青霉素、羟氨苄青霉素、苄星青霉素、氨苄青霉素、阿莫西林、苯唑西林纳、美西林等)

  可与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环丙沙星、头孢类药物等联合使用。

  可与金银花、鱼腥草、板兰根、、蒲公英、青蒿、芦根、银花藤、双黄连、松萝、天葵、五苓散、麻杏石甘汤等联合使用。

  不能与四环素、氟苯尼考、替米考星、氯霉素、红霉素与磺胺类药物等联合使用。

  2.1.2 头孢类药物(头孢噻呋、头孢唑啉钠、头孢他啶、头孢噻肟钠、头孢噻吩钠等)

  可与青霉素类、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双黄连、TMP抗菌增效剂等联合使用。

  不可与氟苯尼考、红霉素、卡那霉素、四环素、多粘菌素等联合使用。

  2.1.3 氨基糖苷类药物(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壮观霉素、阿米卡星、安普霉素等)

  可与青霉素类、喹诺酮类、四环素类、TMP等联合使用。

  不能与头孢类、林可霉素、红霉素、庆大霉素、两性霉素、磺胺类药物等联合使用。

  2.1.4 大环内酯类药物(红霉素、竹桃霉素、泰乐菌素、替米考星、北里霉素、螺旋霉素等)

    可与新霉素、氟苯尼考、庆大霉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等联合使用。

  不能与青霉素类、头孢类、林可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万古霉素、双黄连及磺胺类药物联合使用。

  2.1.5 林可胺类药物(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等)

  可与喹诺酮类、TMP、双黄连等药物联合使用。

  不能与红霉素、替米考星、头孢类、氨基糖苷类、多肽类、磺胺类药物联合使用。

  2.1.6 四环素类药物(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强力霉素、多西环素、米诺环素等)

  可与氟苯尼考、庆大霉素、泰乐菌素、泰妙菌素、新霉素、TMP等联合使用。

  可与人参、柴胡、甘草、清肺汤、竹叶石膏汤、六味地黄汤、白芍、赤芍、黄连、黄柏、、葛根联合使用。

  不能与红霉素、卡那霉素、青霉素、多粘菌素B、磺胺类药物及大黄、犀角、羚羊角、白矾、赤石脂、牡蛎、珍珠母、滑石、硼砂联合使用。

  2.1.7 酰胺醇类药物(甲砜霉素、氟苯尼考等)

  可与新霉素、四环素类、粘杆菌素等联合使用。

  不能与青霉素、头孢类药、红霉素、林可胺类、蜂胶、大黄、卡那霉素、链霉素、喹诺酮类、磺胺类药物联合使用。

  2.1.8 喹诺酮类药物(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恩诺沙星、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沙拉沙星等)

  可与青霉素、头孢类、林可霉素类、氨基糖苷类、TMP等药物联合使用。

  不可与氯霉素、替米考星、四环素、红霉素、氟苯尼考等联合使用。

  2.1.9 磺胺类药物(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对甲氧嘧啶等)

  可与链霉素、新霉素、卡那霉素、多粘菌素、制霉菌素、TMP等药物及黄连素联合使用。

  不能与青霉素类、四环素类、头孢类、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莫能菌类、两性霉素B等以及山楂、乌梅、山萸肉、五味子、川芎、神曲、麦芽、白芍、赤芍、白陶土、果胶、活性炭、硼砂等联合使用。

  2.1.10 抗菌增效剂

  可与磺胺类药物、青霉素类、头孢类、氨基糖苷类、利福平、土霉素、红霉素、林可霉素、强力霉素、喹诺酮类、粘菌素类等联合使用。

  可与黄连素、鱼腥草、苦参、蒲公英、女贞叶、青蒿、白头翁、仙鹤草、马齿笕、地榆、旱莲草、忍冬藤、黄苓、黄柏、贯众等联合使用。

  不能与四环素联合使用。

  2.1.11 解热镇痛抗炎药物(阿司匹林、氨基比林、安乃近、扑热息痛、消炎痛等)

  可与青霉素类、胃复安、皮质激素、夏枯草、穿心莲、干姜、秦芄、川芎、赤芍、蜂蜜、荆芥、山楂、秦皮、延胡索等联合使用。

不能与头孢类、前列腺素类、环孢菌素、VA、VC、氯化铵、乙醇、利尿剂等联合使用。    2.1.12 多肽类抗生素(多粘菌素、杆菌肽、万古霉素、维吉尼霉素等)

  可与青霉素类与磺胺类药物联合使用。

  不能与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头孢类、红霉素、四环素类等联合使用。

  2.2 抗病毒药物的联合使用

  2.2.1 干扰素

  可与抗生素、阿糖腺苷、强力宁、明胶、氟尿嘧啶、VD联合使用,但不能混合注射。

  可与清开灵、黄芪、柴胡、板兰根、人参、香菇、知母、川芎、茵黄注射液等联合使用,并能混合注射。

  不能与麻醉药、镇静药、强的松、葡萄糖注射液联合使用。

  2.2.2 免疫核糖核酸

  可与各种中药制剂与细胞因子制剂,联合使用,并能混合注射。与抗生素联合使用时不能混合使用。

  2.2.3 阿糖腺苷

  可与干扰素和中药制剂联合使用。

  不能与氨茶碱联合使用。

  2.2.4 清开灵注射液

  可与干扰素、免疫核糖核酸、转移因子、白细胞介素、细菌素、溶菌酶、排疫肽、抗菌肽、心肌炎药物、阿托品等联合使用。

  不能与青霉素类、阿米卡星、红霉素、肾上腺素、阿拉明、多巴胺等联合使用。

  2.2.5 黄芪多糖注射液

  可与干扰素、免疫核糖核酸、转移因子、白细胞介素、抗菌肽、细菌素、溶菌酶、肾上腺素、利尿剂、抗血压药物等联合使用。

  可与人参、苦参、板兰根、柴胡、当归、生地、防风、金银花、麻黄、党参、附子、益母草、山豆根等联合使用。

  不能与青霉素类、黄连、黄柏、玄参等联合使用。

  2.2.6 双黄连(金银花、黄芩、连翘等)注射液

  联合用药参照黄芪多糖,除外还可与青霉素类、头孢类、林可霉素等联合使用。

  不能与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红霉素等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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