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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猪的饲养管理技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采编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2/26 10:33:01  文章录入:zhaoxiao  责任编辑:zhaoxiao
  [摘 要]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和消费意识的提高,无公害猪肉受到消费者的欢迎。要想得到合格的无公害猪肉,必须从生猪的饲养管理抓起,提高饲养技术,合理使用饲料及添加剂,快捷有效的兽医防疫卫生工作,达到现代化养猪来生产无公害猪肉的目的。

  自从1995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2001年9月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以来,人民的生活健康及饮食安全卫生得到保障,保证消费者吃上放心的、卫生的无公害食品。2002年3月,农业部发布农牧发[2002]1号文件:《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此通知对21类药品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以上这些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是指导我们生产安全放心的无公害猪肉所必须遵循的依据。虽然无公害猪肉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可是在鲜肉销售市场中所占比例很小。要想全面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使猪肉成为居民肉食品消费的首选,不仅要培养绝大部分消费者的消费意识,同时也应加强我国养猪业的管理,扩大无公害生猪的饲养规模。然而,要想得到合格的无公害猪肉,必须从源头??生猪的饲养管理入手,提高饲养技术,科学饲养管理,合理使用饲料及添加剂,快捷有效的兽医防疫卫生工作,避免造成药物在猪体内残留,达到现代化养猪来生产无公害猪肉的目的。

  1、引种

   为提高猪群总体质量和保持较高的生产水平,达到优质、高产、高效的目的,猪场和养猪户都经常要向质量较好的种猪场引进种猪。引种也是猪场管理的第一环节和基础环节,品种的引进应遵循以下8项原则:

  ⑴正确选择引入品种。

  ⑵慎重选择个体。

  ⑶严格执行检疫制度。

  ⑷所有猪种必须有检疫证书。

  ⑸种猪场必须要有生产、经营许可证。

  ⑹要区分引进品种是原种还是商品配套系。

  ⑺要考虑品种原产地与引入地间的环境差异。

  ⑻要考虑引进品种的生产性能。

  了解被引品种地区的疫病情况及整个畜禽类疫病发生情况,不得从疫区引进种猪及仔猪;需要引进种猪时应从有种猪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进,并按GB16567规定进行检疫,引进的种猪隔离观察15?30天,经兽医检查合格后方可供繁殖使用;只进行育肥的生产场,引进仔猪时,应首先从达到无公害标准的猪场引进。引入品种确定后,对引进的同一品种应相对集中饲养、慎重过渡、逐步推广及进行开展品系繁育等工作。

  了解和调查被引品种的选育标准和整个地区的疫病情况后,在种猪选择个体方面要求:健康、无任何临床病征和遗传疾患(如脐疝、瞎乳头等),营养状况良好,发育正常,四肢要求结合合理、强健有力,体形外貌符合品种特征和本场自身要求。种猪引进需要运输时,尽量减少引进个体的应激,引进后种猪先在隔离室饲养,隔离期结束后,对种猪体表消毒后可进入正常生产,实行“自繁自育、定期检查、定期消毒”的饲养管理原则。

  2、饲料使用

  生产无公害猪所需饲料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NY5032-2001,严格按照标准的规定执行,保障饲料的安全性,把握饲料的品质就等于阻止了公害的源头。不应给肥育猪使用高铜、高锌日粮,禁止在饲料中添加β-兴奋剂、镇静剂、激素类、砷制剂;在商品猪出栏前,按有关准则执行休药期;不使用变质、霉败、生虫或被微生物污染的饲料,使用的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须来源于无疫病地区,无霉烂变质,未受农药或某些病原体感染;饲料原料、预混料、饲料添加剂、全价饲料必须定点供应,产品成分清楚;出栏前严格按休药期规定换喂不加药饲料;不应使用未经处理的泔水和其他畜禽副产品,使用自配料的应建立详细的饲料生产记录。

  根据生猪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的营养需求,配制不同的配合饲料,最大限度的发挥猪只的生产潜力,尽量减少因饲喂过饱、突然改变饲料、不规律的饲喂而造成的饲料浪费和营养过剩。采用合理的饲喂器,可以改善猪的采食习性而提高饲料的利用,最好采用鸭嘴式饮水器,以节水、防疫。

  3、饲养与管理

  只有对猪场进行清洁化的科学管理,实现管理机械化、自动化,才能保障产品批量化、规格化,充分发挥猪的生产潜力,提高劳动生产力和经济效益。大致可分为:公、母猪群、仔猪群和育肥猪群。分别介绍如下:

  3.1 种公猪

  为确保种公猪的性欲、精子质量及配种效率,实现繁殖更多更好的仔猪,必须进行科学的饲养管理,应采取以下措施:

  ⑴根据种公猪的生理特点及营养需求,配制科学的配合饲料,不能肥猪料或其他料来代替,更不能糟渣类饲料来饲喂。

  ⑵适当对小公猪进行配种训练,锻炼小公猪的经验和信心,但是未满1周岁的公猪交配次数在1周内不超过6次,1岁以上的每周可交配12次,且休息1天。

  ⑶设计合理的种猪舍,使得种公猪能进行适当活动;选择适龄配种,过早配种会影响猪的正常发育和所产仔猪的身体状况,小型及早熟品种一般在6-8月龄,体重50-60Kg以上为适配龄,而大型品种在8-10月龄,体重100Kg以上为适配龄。

  ⑷配种次数不宜过多,1-2周岁种公猪每周1-2次,2-5周岁每天可交配1-2次,但连续2-4天后休息一天,且最好早晚各一次。

  ⑸预备好后备种公猪,在炎热季节时公猪需要多休息,为避免公猪的劳动强度过大,选择健康的公猪做后备公猪。

  ⑹实行人工采精的公猪,每周采3次为宜。若采精过多,导致精子数目减少且影响精子的质量。

  3.2 种母猪

  3.2.1 后备母猪 从优良公母猪后代挑选后备母猪,作好后备母猪的培育措施;对后备母猪实行定期、科学的驱虫和防疫工作;后备母猪年龄大8月龄,体重达110Kg(以体重为基准)时,可进行配种。

  3.2.2 怀孕母猪确认母猪怀孕后,隔离个别饲养,在怀孕前期减料饲喂,确保猪舍干净卫生和注意猪舍温度;怀孕后期,逐渐增加饲喂量,保持猪栏床面干净干燥,以免地滑导致流产;分娩前,增加饲料中的维生素A、D、E的供应量,适当提高日量中的含糖量,同时准备好仔猪的取暖工作。

  3.2.3 哺乳母猪哺乳期间的母猪,提前1周作好产前产房消毒工作,注意观察母猪“塌胯”;产仔时作好接生工作,如须助产,可肌注20-30IU催产素,同时注射强心针,必要时请兽医;产后母猪要适量,如母猪过肥或过瘦,均会影响到母猪的断奶后发情,同时要防治乳房炎。

  3.3 仔猪

  3.3.1哺乳仔猪 初生仔猪5天内要有专人看护,固定奶头,防止压死,冬天注意保温防冻;注意矿物质(铁、铜)、水的补充,在5-7日龄开始补料;抓住仔猪采食习性,作好早期断奶工作。

  3.3.2 断奶仔猪尽快使断奶仔猪对断奶后的不适应,可采取强制供料和减少母乳供给相结合,迫使仔猪进食较多饲料,也可使仔猪进行饲料的过渡和饲喂方法的过渡;对断奶仔猪的管理,要进行合理分群,并注意保持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仔猪腹泻预防工作。

  4、兽医防疫

  疫病的发生不仅会增加养猪生产成本,同时也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要想使猪只达到健康水平,提高育成及出栏率,减少医疗费用,只有实施科学的饲养管理和及时、适当的疫病防治程序。猪场的兽医防疫程序按NY5031-2001执行,作好日常消毒、防疫工作和传染病的防治及处理工作。

  4.1 日常消毒 选择对人和猪没有毒性、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不会在猪场内产生有害物的消毒剂,符合NY5030的规定;消毒方法结合实际情况,可采取喷雾消毒、浸液消毒、熏蒸消毒、紫外线消毒、喷撒消毒及火焰消毒,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消毒制度。

  4.2 防疫工作防疫工作要做到四点:⑴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疫病预防和接种工作;⑵及时、灵敏的疫病检测,检测疫病的种类至少包括: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伪狂犬病、乙型脑炎、猪丹毒、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和弓行虫病。⑶一旦发生疫病或疑似情况,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进行疫病的控制和扑灭;⑷对每群生猪都应有相关的记录资料,所有记录在清群后保存2年以上。

  4.3 传染病防治 做好对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并有相应的防治措施、处理方案。

  5、兽药使用

  生猪疾病以预防为主,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防止生猪发病死亡。必要时进行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所用的兽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相关规定。禁止使用麻醉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弛药,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方法生产的兽药,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允许使用的抗菌药和抗寄生虫药应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与用量,休药期遵守规定的时间,未规定休药期的品种休药期不应少于28天。工作人员建立并保存免疫程度记录、全部用药记录及相关记录。

  保障居民健康,并使我国的猪肉及其制品在国际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生产合格的、安全无公害猪肉必须从猪场的科学管理入手,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扩大饲养规模,提高无公害猪养殖水平。特别是在中国加WTO的形势下,我们应该努力探索新的经营模式与饲养管理模式,严格控制无公害猪肉的生产质量,提高无公害猪的生产效益,以提高我国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我国肉及其制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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