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管理学家罗宾斯认为:“简言之,管理就是管理者所从事的工作。”这尽管不能说是等同于没有定义,但这一定义,却仍是让人不知所云。他又说,“我们将管理定义为一个协调工作活动的过程,以便能够有效率和有效果地同别人一起或通过别人实现组织的目标。”(斯蒂芬.P.罗宾斯/玛丽.库尔特《管理学》第七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出版,第7页。)这一定义试图从管理这种人类活动的目的和内容去说明,但仍欠准确。其问题有二:
其一,管理活动仅仅是协调工作活动的过程吗?
其二,管理活动的目的仅仅是实现组织目标吗?
美国另一个著名管理学家哈罗德.孔茨认为:“管理就是设计和保持一种良好的环境,使人在群体里高效率地完成既定目标。”(哈罗德.孔茨/海因茨.韦里克《管理学》第九版,经济科学出版社1993年3月出版,第2页。)这一定义则要准确得多,精练得多。
其一,它对管理的目的——“使人在群体里高效率地完成既定目标”,定义得要完整而简练一些;
其二,它对管理活动的内容定义得也要明确一些,是“设计和保持一种良好的环境”。
但这一定义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并不是只有良好的环境,才能使人在群体里高效率地完成既定目标;二是使人单独完成既定目标,同样也是管理的目的。很显然,他把管理仅仅嵌定在组织之内的,只有在一定组织之内才能有管理活动的发生。他因此在以种差的形式简单地定义管理时,又犯了一个错误。他说管理就是“通过他人来做好工作的职能。”(哈罗德.孔茨/C.奥唐奈《管理的原则:管理职能的分析》,纽约,麦格劳—希尔图书公司,1995年版,第V页和第3页。)管理仅仅是组织的职能吗?在组织之外就没有管理吗?显然不是。组织是特定的一些个人建立起来的,由特定的个人发起建立特定的组织,这本身就包含有管理活动在其中。美国民主党的诞生可不是恰好一伙志同道合的人,碰巧一块登上了同一个渡船后,在闲聊过程中完成了民主党党纲的拟订,选出了党的领袖,一鼓掌就让美国民主党登上了历史舞台。微软公司的成立也一样,不可能如此。
近代国人对于管理学的研究,都只是在做西方人的研究的搬运工,在对管理的定义上除了照搬,还是照搬,没有什么有见地的探索。
至于什么是管理学?欧美日的所有大家们,似乎认为是不屑一顾的一个问题,从没有人系统做过探索讨论,至少从已有的文献中搜寻不到。但也不是没有人提出这一问题。小詹姆斯.H.唐纳利/詹姆斯.L.吉布森/约翰.M.伊凡赛维奇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在他们的《管理学基础——职能·行为·模型》一书中明确提出过这一问题。但其解答却是不知所云(参见小詹姆斯.H.唐纳利/詹姆斯.L.吉布森/约翰.M.伊凡赛维奇《管理学基础——职能·行为·模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2年2月版,第3—4页)。
对于究竟什么是管理、什么是管理学的问题,作者1997年在他的《管理学新原理》一书中作过比较详细的分析讨论。对于管理,作者的定义是:
“一个人或一些人通过设计、构筑和维持一种特定的情境,以协调另一些人的意志行为,使之与他或他们的意志目标相同一或吻合,以使之调整其行为,并高效地最大限度地实现他或他们的意志目标的一种人类社会活动。”(舒化鲁:《管理学新原理》,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页)
在这里,“通过设计、构筑和维持一种特定的情境”是方式,“协调另一些人的意志行为,使之与他或他们的意志目标相同一或吻合”是途径,“使之调整其行为,并高效地最大限度地实现他或他们的意志目标”是目的,这三者共同构成种差定义的差,“一种人类社会活动”则是种差定义的种属。这里的“一个人或一些人”是管理者,“另一些人”是被管理者。
这个定义过去14年了,今天看来,仍用不着什么补充和修改,但可简化为:管理就是通过他人做好工作的意志行为。
至于什么是管理学,可由此非常容易地推导得出了。
管理就是“通过他人做好工作的意志行为”,那么管理学也就是研究探索如何让他人做好工作的科学。任何一个他人都不是管理者的胳膊和腿脚,可随意地由管理者扭动和挥舞。他人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做好管理者希望他做好的工作?这就是管理学要研究探索的全部问题之所在。要让任何一个他人做好工作,都是有条件的。研究探索如何让他人做好工作,也就是研究探索回答让他人做好工作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
而要回答“他人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做好管理者希望做好的工作”这一问题,首先必须研究探索管理对象——作为被管理者的他人的本质特性,即他的人性人心。并且让他人做好工作的条件不是由管理者说了算。刘邦说,“我被困在荥阳,从早到晚时刻企盼你韩信来辅佐我哇!你应该快点来,不要有任何私心杂念。”刘帮一说应该,韩信就会应声而至。可是没有,不仅一代人杰张良和陈平知道让韩信应声而至是不可能的,任何一个没有被情绪搅乱理智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可能。应该如何的问题只有由被管理者自己认定才有用。也就是说让他人做好工作的条件至少得由被管理者认同,这是由人本身的本质特性所决定的。无论多么漂亮的管理权术和伎俩,如果违背了管理对象——被管理者的本质特性,就只能是自欺欺人的自我愚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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