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品牌始终代言着利益”,许多民营企业品牌的诞生与发展,同时也就诞生了“欺骗”和“浮夸”。许多民营企业都是为了做品牌而做品牌,把品牌当作了一种牟取短期利益的工具,而不是借助品牌来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不是利用品牌为消费者提供便利或其它价值,换句话说就是,许多品牌已经严重偏离了品牌的真实意义。例如,一个司空见惯的现象,本来不具有任何特点或功能的保健品,冠以美好或时尚的名称,人为的赋予独特的“卖点”,而后进行大规模的广告轰炸,结合别有用心的情境促销,就堂而皇之在市场上开始“蒙骗”消费者,甚至开始“畅销”了。
客观上,由于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和消费者辨别能力的限制,消费者自然就很难辨别真假,大多毫无主见的跟风而上,于是,某些品牌的产品还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甚至成了某个区域的“名牌”,乃至更大区域内的“名牌”,但是,从历史的发展来看,群众的眼睛终将是雪亮的,企业的欺骗行径最后还是会被消费者识破,难逃灭亡的结局。可是,对于受害的消费者而言,尽管叫苦不迭,却已无法挽回损失,只能把苦水往肚子咽。以中国的家电市场为例,尽管市场上“火药味”最浓的非家电业莫属,但是家电业打来打去,多是“口水战”和“概念战”,赚吆喝重于实际功能,并且,宣传的东西多是一些“人工制造”的概念,本质就是在“欺骗”广大消费者。
平心而论,现实生活中的许多消费者并未从品牌中获取真正的利益。漫天飞舞的特殊功能原来只是说明书里写写的,神乎其神的使用效果原来只是嘴上说说的,精挑细选的知名品牌原来是厂商“精心伪造”的。所以,很多品牌活不到几年死了,而且,民营企业的一个品牌死了,原有的企业老板又再“造”另外一个品牌,然后,又用新的品牌去“招摇撞骗”。更值得一提的是,百年品牌不应该成为民营企业装点门面的华丽外衣,因为对于绝大多数只注重“短期利益”的民营企业而言,百年品牌只能是一种海市蜃楼的梦想。因此,中国民营企业应该真诚地经营“品牌”,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和附加价值,以使品牌拥有长期持续的竞争力。